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路径。近日,石台县林业局与石台县法院、石台县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票赔偿协作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标志着石台县“司法+碳汇”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该机制以林业碳票为核心,创新引入“认购林业碳票替代生态修复”模式,为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根据《指引》,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可通过规范化流程引导责任人认购林业碳票,用以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从而推动林业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
这一协作机制将司法实践与林业碳汇交易相结合,强化了部门联动,形成了覆盖预防、监管与修复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它不仅拓宽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林业资源保护的整体效能,将为推动石台县林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法治动力。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