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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111-00006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2
废止日期:
2021年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11-22 11:34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
方式

抽查
主体(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
基数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检查

林地类检查:1.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2.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检查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3.是否存在以临时使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4.其他需要核查的情况。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市县级抽查比例5%

202111月底前完成。

林木采伐类检查:1.是否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2.更新造林的面积是否不少于采伐的面积;3.更新造林是否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抽查比例。

202111月底前完成。

2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存储、加工、销售,运输、利用松木行为;2是否存在违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收购、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苗木集散地、种苗繁育场圃、造林山场等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111月底前完成。

3

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检查

动物类检查:1.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2.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相关活动;3.场地、设施、技术、卫生、繁育、经营利用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111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4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质量检查

1.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2.植物新品种引种;3.林草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经营范围;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区域及设立分支机构;5.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6.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填写;7.林草种子质量;8.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

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各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111月底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