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时效,解读重点政策,推进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市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监督保障、回应关切、三大攻坚战、打击假冒侵权”等20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8项二级目录。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3条,基本实现林业工作领域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
1.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2021年市林业局部门、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单位预算;2020年市林业局本级、事业单位、部门,升金湖单位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2.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政策发布解读。全面梳理本单位2000年以来印发的市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代拟稿、现行有效管理类文件、规划计划类文件,录入市政府政策文件库。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对2016年后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问答4个,对2019年后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1个。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
3.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加强案例和答复规范学习,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1年,市林业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个,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从中心工作切入,系统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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