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300W/202112-00017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印发《池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池林字〔2021〕169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废止日期: |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现将《池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池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 池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重点工程
3. 池州市地理位置图
4. 池州市森林资源分布图
5. 池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布局
池州市林业局
2021年12月24日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池州市委、市政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行,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为契机,以推行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全面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程、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修复绿化提升工程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惠民,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五年来,先后获得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创建试点市、2019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等荣誉称号,使池州市林业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是池州市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新时期。建成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是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优的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池州市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要求,立足市情林情,遵循现代林业发展规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依据《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池州市国土绿化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编制《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着力将池州市打造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试验区和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为池州市“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共同研究编制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总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面分析池州市“十三五”林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当前林业的发展背景和发展机遇,探索新时期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了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任务,以“一屏一廊一区”及江河重要水系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和林业建设为基本布局,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着力打造高质量重点示范项目。
“十三五”期间,在省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池州市林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优良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以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国有林场改革和长江大保护战略为契机,坚持把城乡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林业建设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长防林工程、绿色长廊、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现代林业示范区等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池州市先后获得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创建试点市”、“2019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等荣誉称号。
“十三五”期间,全市以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以实施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后续工作和林业“双增”工程为契机,以低质低效林改造为重点,开展造林绿化,积极实施石质山地造林、城乡绿化、生态脆弱区的质量提升攻坚,致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9.2万亩;完成封山育林32.3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33.8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68.7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326.68万株。各类营造林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自2013年9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为巩固创森成果,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及城镇、村庄为抓手,组织实施了各类绿化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绿化水平,并于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复查验收。期间完成了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复绿提升22196.5亩,实施房前屋后绿化3600亩,公路、铁路、沟渠河流绿化409公里,城镇周边绿化1.9万亩,景区周边绿化1.4万亩,单位绿化500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省级森林村庄28个,义务植树480万株,各项绿化均完成或超过省下达任务。2017年,又成功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青阳县被评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2020年东至县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五年来,始终坚持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放在林业工作的首位,在全市划定生态公益林275万亩后,又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63.66万亩。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督查工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2019年,对2018年森林督查中存在问题的286个图斑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问题“图斑”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共核实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图斑4488个,问题点位14个。全面完成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围绕“创建平安林区”这条主线,全市对涉林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森林公安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净网行动”、“绿卫2019”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非法侵占林地、非法开垦林地和滥砍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立案47起,已办结39起;有力地震慑涉林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了森林火险预警应对机制,强化灾前防范措施;加强火灾扑救应急能力建设,及时科学处置火情;严格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位,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率,减少灾害损失,森林火灾受害率一直远低于控制标准,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九华山风景区、牯牛降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林场)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以市森防检疫站为基础建立监测中心;全市建立了5个监测站,1个监测分站、20个监测点。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2.16‰以下,测报准确率91%,无公害防治率达86%,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
通过持续不断的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池州市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截至“十三五”末,森林覆盖率已达60.38%,林木绿化率达66.18%,活立木蓄积量达3145万立方米。
2018年,根据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决策部署,将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原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纳入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管理职能的优化,使林业部门的管理任务进一步加大,管理领域进一步拓展。池州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较多,机构改革后,池州市林业部门积极调整工作职能,实现管理职责无缝对接,确保了池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平稳运行,为后续自然保护地的优化整合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总体目标。根据安徽省制定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池州市及时启动全域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地评估和优化调整工作。池州市21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已完成编制相关预案、整合数据库、初步成果上报等工作,整合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整合优化后,全市将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边界、权属清晰,保护目标、保护对象明确,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重要的自然风景、自然遗迹得到有效保护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自然保护地得到长足发展,新增贵池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九华天池省级森林公园2处面积2400.1公顷,目前自然保护地达21处。投资1.3亿元对平天湖西部湿地进行生态修复,投资1亿元建设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科普宣教工程,建立牯牛降、莲峰云海等森林旅游研学和科教实习等基地7处。在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环境问题97个,已整改完成88个。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以2015年12月被正式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为契机,五年来不断强基固本,从机构完善、管理法规、保护投入等方面发力,现已迈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
为强化保护区管理力量、完善管理机构,市政府2018年一次性为保护区招录12名人员。同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高规格的升金湖管理委员会。将原分属市本级、贵池区、东至县三方管理的升金湖湖面收归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管理,成立了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在完善管理机构的同时,池州市政府又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该办法为安徽省首部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在此基础上升金湖保护区编制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和《升金湖流域综合管理规划》,分别通过了省林业厅和市政府审查。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联合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以来,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为契机,市政府成立升金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和巡查督察组。强力推进升金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市、县、区政府共投入资金4亿多元,拆除升金湖全部人工养殖围网75万米、管理用房7000平方米;清理各类船只2300余艘,清理水产养殖活动28处;拆除工业企业8个、旅游和农家乐项目13个、畜禽养殖场34处,拆除面积7.5万平方米。安置专业渔民1331名,并落实了社保,开展了就业培训,让“渔民”变“市民”;缓冲区44户专业渔民安居房全部搬迁拆除并复耕复绿,将实验区专业渔民安居房搬迁列入首批生态移民规划。目前湖面已实现“三无”(无网、无船、无人)目标,湖水水质显著改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于2019年9月通过省林业局验收。
五年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围绕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扎实开展升金湖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现已流转保护区内土地14000余亩,用于退耕还湿,扩大湿地面积,在圩内种植水生植物、在湖区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升金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已完成支付资金3540万元,占总额78.7%。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全球环境基金项目(GEF)圆满完成。
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改善了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越冬候鸟明显增加,现达到6.37万只,占全省候鸟总量的1/3。
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池州市迅速行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及时制定了《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使池州市成为全省三个试点市之后第一个出台《工作方案》的市。全市现共设各级林长1793人,各级政府都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实现林长制市、县、乡、村全覆盖。建立了信息化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目前已正式上线。2019年,根据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要求,编制了《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立足池州实际提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试验区、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林长制改革在严守红线抓“护绿”、扩面提质抓“增绿”、规范高效抓“管绿”、聚焦产业抓“用绿”、深化改革抓“活绿”方面起到了巨大的牵领和推进作用。通过机制创新为林业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201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池州市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改革后全市8个国有林场整合为6个,且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分流人员45%,池州市国有林场改革进度和质量均得到省国有林场改革督察组的充分肯定。改革后国有林场功能定位清晰,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在体制和机制上有了明确保障。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了《池州市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均出台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性文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林业要素市场建设,三县一区均与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正式签订会员制合作协议。东至、青阳完善县级林权管理体系,实现了林权登记、变更,林权流转审核,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等一系列管理服务,实行了集中统一办理和“一站式”服务。东至县把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作为林权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全省率先试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成为全省林权制度改革中先进典范,获得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各县(区)积极稳妥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在做好林权证拆分量化的基础上,推进股份合作,盘活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机制。全面启动“五绿兴林•劝耕贷”,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随借随还”新机制。结合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市共抵押林权面积18.5万亩,发放贷款90299万元。同时开展了林业“三权分置”“三变”改革,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池州市在水果、茶叶、木本油料、花卉苗木、竹木产品等林产品产量稳步提升的同时,着力打造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创平台、建基地,不断提高林产品的产出效益。2016年,“互联网+林业”取得历史性成果,2016年底,可视化生态林产品电商平台—大森林商城完成开发和测试。12月27日,全国林业电子商务现场会、中国生态林产品电商产业园开园暨全国林业电商平台—“大森林商城”上线仪式、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培训班在池州胜利召开。“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体系”和“电商平台”项目落户池州,2018年3月,森标销售平台系统B2B、B2C电商平台全面建成,平台系统同森标工程可追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可赔付体系全面对接,完全具备了支撑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销售体系的能力。2018年拟定了《国家森林生态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标准通则》,并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推动完成林业产业基金初步方案和森标生物检测中心初步方案。2018年6月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在西安市授予池州市“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创建试点市”奖牌。池州市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现有2家企业4种林产品成功通过首批国家森标产品认定,初步建立了焦枣、黄精、牡丹、茶叶、葛根等5个不同类型的森标产品示范基地。出台了《池州市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拟适时开展池州市示范基地认定并实行以奖代补,不断培育扩大池州市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示范基地规模,助力林业增收。
按照“十三五”期间每县建成一个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的目标,截至目前,池州市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已达6家,涵盖森林旅游、林下黄精、木本油料、苗木花卉等多个示范类型,建设总面积近6万亩,带动农户6000余人增收致富。
积极倡办和扶持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加销产业化发展的路子。着力引进木塑材料加工、生物质气化发电等新材料、新产业项目,提升林木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至2020年底,全市拥有各类林业经营主体达410家,其中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28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145家,家庭林场39家,专业大户271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14家。林业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正在逐步完善和壮大。
池州市天方茶叶、竹签、西山焦枣、九华黄精、牡丹油等近10种林产品和九和皓天科技林业物联网智控等设备等先后荣获“中国•义乌国际森博会”金奖。
以获得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为契机,加大力度发展森林旅游业,组织编制了《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以规划引领,推动池州市森林旅游业发展。目前,九华山森林小镇、九华山莲花峰生态园、石台西黄山富硒农旅度假区和仙寓山森林养生基地等4处列入国家级森林小镇、森林康养重点建设试点基地。贵池区梅村镇霄坑村、东至县官港镇许村村、青阳县陵阳镇黄石溪村等5个行政村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作为野生动物的职能管理部门,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决定》精神,推动出台了《池州市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为池州市如期完成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制订“一户一策”工作方案,分类分步,精准施策,同时,密切关注从业人员面临的困难和诉求,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鼓励、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市林业系统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要求,坚持主动作为,抢抓政策机遇,强化责任担当,对标抓落实,不断提升林业项目助力精准扶贫成效。一是配备生态护林员(护湿员),聚焦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积极落实贫困县和生态功能区县的生态护林员政策,组织开展石台县和青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功能区县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16-2020年,池州市共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安排生态护林员1092名,其中石台县1042名,青阳县50名,人均管护面积约2000亩,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安排8000元补助资金。另外,石台县结合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聘用生态护湿员5名(人均5400元/年),共带动两县1097个贫困户长期稳定就业。二是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每年安排4082户贫困户、13108人补助资金221.4万元,贫困户户均、人均分别稳定增收542元/年、176.6元/年。三是扶持发展特色林业种植业,带动贫困户长期增收。大力实施林业“双增”行动,精准扶持一批贫困户因地制宜地建立特色经济林、用材林等林业基地面积1888亩。四是严格落实精准帮扶政策。市林业局驻四联村帮扶工作队入驻以来,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包”精准帮扶的工作要求,脱贫成效显著。一是加大资金帮扶。累计安排帮扶资金72.5万元,用于该村道路、路灯党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发展产业。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211.32万元,发展光伏、黑木耳、覆盆子和黄精四个产业项目,实现贫困户收益分红全覆盖,全村70个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000元。三是帮助该村争取省级美丽乡村试点项目资金364余万元,各项试点建设任务已经高质量完成。2020年底,145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出列,村集体经济达24.6万元,实现了从贫困村向美丽乡村的转变。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生态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在全省率先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目前共收到池州日报社等18家单位、87人参加的“认种认养”与爱绿护绿活动捐款105900元。捐款专项用于义务植树认种认养基地整地、苗木购买、认种认养标牌设立和后期管护等。此项活动是池州市生态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项创新性、持续性项目,对于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推动“互联网+林业”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等具有深远意义。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焕发新生机。全面实行“互联网+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通过在古树名木保护牌设置二维码,市民手持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古树名木树名、树龄、保护级别、科属、树高、胸径以及相关典故等信息资料,大大提高广大市民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全市共设立林长公示牌873块,其中市级林长公示牌12块。开通了“池州林业”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编印《池州市林长制简报》83期。每年投入17万元,支持10余家媒体开辟林长制宣传专栏、专题。在《池州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累计发表林长制文章1000余篇次,《省政务要情》、《安徽日报》、《安徽新闻联播》等省级媒体报道200余次,《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产业》等国家级媒体报道近百余次。编印《池州市古树名木》画册1000册。另外,还联合有关单位,先后开展了“池州市古树名木摄影大赛”、“绿色池州•共同守护”抖音创意短视频大赛等。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紧紧围绕林长制改革和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强化林业科技支撑作用,理顺林业科技支撑林长制工作新思路,为市县乡级林长提供配套林业科技服务,落实林长制改革林业科技服务责任,根据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要求,逐步完善“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资料信息,筹备建立池州市林长制科技专家人才库,充实中级以上林业科技人员400余人。积极开展林业科技专家服务增绿增效“112”行动,编写了《池州市国土绿化技术导则》等。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虽然较高,但森林质量还不够高、生态功能还不够强。乔木林单位蓄积量距全国平均水平仍有差距。森林结构中林分结构、林龄结构、树种结构不尽合理,存在人工林多、天然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近成熟林少的状况,森林抚育管理严重缺失,特别是近年来因松材线虫病影响的枯死松树山场,缺乏优势树种,林分质量较差,上述存在问题影响了森林生态功能和产出效益的发挥。
总体来看,池州林业产业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如各县区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二、三产业发展不平衡。林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品品牌及核心竞争力不强,林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亟待提升。以森林旅游、康养为主的三产作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亟待大力培育。
随着现代发达交通网络的建立,给以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带来了更大的压力,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森林防火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森林火灾隐患的存在,致使防控压力大。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乱征占林地、乱捕野生动物和候鸟、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下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池州市自然保护地类型多、面积大,部分前期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对推进保护地的规范管理和功能发挥将会造成一定影响。
随着新阶段林业部门面临的新任务,对林业管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林业科技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突出,林业人才队伍薄弱,基层服务站点技术力量不足。导致各项先进的设备和信息系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林业新技术推广应用不足,难以适应新阶段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
由于历史多方面原因,全市目前重点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林区道路密度小,等级低,生物防火林带等防火基础设施仍有待完善,现代科技装备配备率低、导致林业效益低,资源管护难度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因此,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切实履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贡献是新发展阶段林业事业的历史使命,林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日益严重,极端天气频繁,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在2016年4月22日签署了《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协定对增加林业碳汇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制度安排,为林业生态建设创新了新机制。同时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生物安全、木材安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艰难时期,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将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改善气候环境的重要措施。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即排出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被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因此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选择,林业将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又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的紧抓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又作出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战略部署。森林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屏障,在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需要林业夯实生态根基、保护生态安全,加大力度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需要林业创造绿色财富、积累生态资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需要林业引领绿色理念、繁荣生态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这些都是新发展阶段赋予林业的新使命,也将为林业改革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新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良好的生态、发达的林业。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林长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不断探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创新创造出更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此,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的战略定位,打造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示范区建设将在“十四五”期间围绕林长制改革“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安徽提供强大的生态环境容量,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扩大林业生态经济总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安徽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迫切需要林业更加积极有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日益增长,对优美环境的诉求更加迫切。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丰富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成为新发展阶段林业建设的新使命。池州市是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核心区域,2014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颁布,《纲要》提出将示范区打造成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三大战略定位。这些都是池州林业发展面临的现实任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森林法》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了权属保护,明晰了产权,有利于调动林业经营主体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强调了森林分类经营,突出公益林和商品林主导功能;突出了规划引领,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成为考核政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强化了资源保护,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下放采伐限额审批权,删除木材生产计划、木材调拨等内容;突出了执法权威,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手段,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惩处力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必将在保护和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障森林生态资源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成为全行业全社会遵守的行为准则,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 40 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决策部署中,林业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对林业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强。林业发展改革的政策红利将会不断释放。
建立林长制是安徽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林长制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由林业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这是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突破和升级,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2019年4月安徽省又提出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确保到2022年6月在全国全面建立林长制,这一机制创新将为林业建设发展增添新动能。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林业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种效益,是生态产品的主要提供者、重要的基础产业和绿色富民产业,在改善生态状况、促进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场和重要资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为林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更要林业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29 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林业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池州市位于八百里皖江南岸的起点,长江流经池州145km,岸线长162km,是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核心区域,市域全境8399平方公里全部位于长江流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区域。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安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推进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新的目标任务为池州林业建设搭建了新舞台。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到,要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要坚持上海龙头带动、携手苏浙扬皖所长,深入实施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中更好体现安徽担当作为。
2016年,池州正式成为长三角城市群一员。2018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6月,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池州被列为27个中心区城市范围。面临发展位势提升的新机遇,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覆盖,池州位处合肥、南京、杭州、武汉、南昌等省会都市圈辐射交汇地,交通区位优势、生态旅游优势、发展空间优势将凸显放大,有利于在新一轮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提升发展位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为目标。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池州市打造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试验区、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着眼林业多功能的特点,充分释放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试验区。坚持生态共建、绿色共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林业生态治理体系。坚持以林为主、系统治理,优化森林布局和结构,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创新山区、丘陵和平原等各种生态类型系统的治理模式,实现城乡一体、山水同治、田湖共修、兴林富民、绿色发展。
——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生态廊道,构筑长江岸线(池州段)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绿色发展美丽长三角贡献池州力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导向,以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国土绿化示范区为抓手,以打造绿色池州升级版为目标,以实施重大林业工程为统领,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快国土绿化、促进提质增效,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实现绿色惠民,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美丽池州作出更大贡献。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扣“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池州”主题,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以加强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推进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实施重点工程为抓手,以林长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强化保障措施为支撑,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着力构建配置合理、链条完整、集群聚能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着力构建主题突出、底蕴深厚、贴近生活的生态文化体系,着力构建基础设施完善、机构队伍稳定、管理服务高效的林业保障体系,实现绿色增长。
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打造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各项举措,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速林业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试验区、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为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厚植生态底色,为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做出池州贡献。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池州市是全国首个生态经济示范区,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核心区,生态立市是池州市的发展战略,坚持把“生态立市、生态优先”作为池州市林业发展的核心理念,严守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用途管制。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生态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创造更丰富的生态产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早日将池州市打造成长三角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重要休闲康养地、森林生态产品生产供应地。
2、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池州市林业发展的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信息化与林业核心业务融合发展;大力引进林业科技人才,注重林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高新技术普及,增加池州市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要以森林、湿地、物种等重要资源为基础,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3、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施策
着眼于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国家大局和本区域林业生态建设存在的弱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整体和重点的关系,推进形成林业建设新格局。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推动林业建设事业逐步迈入科学高效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4、坚持政策保障,完善机制
坚持依法治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不断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为契机,充分利用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进行制度创新实践的试验田,不断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林业建设长效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 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 年修正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 年)
8、《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32 号)
9、《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 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11、《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09 年)
1、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2016 年4 月24-27 日,2020 年8 月18—21 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2018 年11 月)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 年6 月)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 年12 月)
5、《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 号)
6、《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皖办发〔2019〕19 号)
7、《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10号)
8、《关于成立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池林办〔2020〕19号)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的通知(皖发〔2018〕35 号)
3、《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2月1日)
4、《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 年10 月)
5、《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期待定)
6、《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月1日)
7、《安徽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 年)》(安徽省林业局,2016 年)
9、《安徽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 年)》(安徽省林业局,2017 年)
10、《安徽省林下经济发展实施纲要(2019-2025 年)》(安徽省林业局,2019 年)
11、《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12、《安徽省池州市林长制实施规划(2018-2020 年)》
13、《安徽省池州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 年)》
14、《安徽省池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9 年)
到2025年,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实现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根本好转,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2%以上,基本建成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做大做强第一产业,形成高效稳定的工业原料林、高效经济林、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做精做优第二产业,大力发展林特产品精深加工;拓展丰富以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为主的第三产业,使之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生态林业完备、富民林业发达、人文林业繁荣的绿色池州升级版的目标。率先迈入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列。
规划到“十四五”末,全市新造林面积5733.3公顷,林地保有量49.5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18.4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达到60.45%,湿地保护率超过55%,活立木蓄积量达3500万立方米,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林业总产值达到551亿元。
1、国土绿化
(1)大力推进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到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达到100%,省级森林城镇达到12个,省级森林村庄达到35个,城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3%以上。到2025年,全市林地总面积维持在49.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45%以上,林木总蓄积量达3500万立方米。
(2)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和方法,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为手段,开展认建认养活动,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人均义务植树5株以上。
(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古树名木普查鉴定登记工作,对全市5105株一、二、三级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实施二维码识别技术。
2、生态保护
(1)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努力构建保护地规划建设体系。
以自然保护地评估和优化调整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勘界定标、总体规划修编和重点区域设计工作。积极申报和争取“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基础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构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协调属地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保护区内修筑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系统性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
(2)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开展森林督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森林资源“一张图”,完善林业资源监测和管理。健全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市建立1个监测中心;在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建立5个监测站,在牯牛降自然保护区设立1个监测分站;在全市以乡镇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为单位分别设立20个监测点。加强市、县(区)检疫站和检疫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
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继续控制在0.5‰以内。确保重要生态区域森林资源及古树名松安全。
3、生态文化
推进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依托九华山世界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升金湖、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天湖、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字号自然保护地,完善科普教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增加生态科普馆和生态科普标识的数量和内容,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自然文化体验、自然科普认知的功能,使得自然资源的文化功能得以更好地发挥。
4、林业产业
(1)积极开展森标产品工程建设,加快林业产业升级提档步伐。
积极推进国家森林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森林小镇、森林康养基地、竹产业循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的品牌效应。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森林旅游人家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木本粮油(油茶、油用牡丹、薄壳山核桃、香榧)、特色经济林等特色产业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大力发展花卉盆景苗木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不断提高苗木产业科技含量,努力提升产业化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2)持续深化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做好林业政务服务。在做好林权证拆分量化的基础上,推进股份合作,推进林业“三变”改革,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参与林权交易。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创新林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与林业经营主体对接,用好国家财政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林业经营主体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林权抵押贷款,筹措林业发展资金。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林业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不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打造优质服务标杆。
(3)继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体现林业担当。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眼服务乡村振兴谋划林业的发展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惠民产业,认真抓好实施乡村振兴林业行动计划,巩固林业在脱贫攻坚的成果,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挥林业的基础地位作用。
5、林业科技
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科技人才培养等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池州市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至少达到60%,林业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达95%以上,积极开展林木良种选育,选育认定林木良种10-15个,审定良种2-3个。
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目标表
功能指标 |
要素构建 |
属性 |
2025年目标 |
森林资源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60.45 |
村庄绿化覆盖率(%) |
约束性 |
53 |
|
林木绿化率(%) |
约束性 |
67 |
|
森林资源 |
蓄积量(万m³) |
约束性 |
3500 |
单位面积蓄积量(m³/公顷) |
约束性 |
68 |
|
森林资源 |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
约束性 |
49.5 |
国家省级公益林保有量(万公顷) |
约束性 |
18.4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约束性 |
0.5 |
|
湿地资源 |
湿地保有量(万公顷) |
约束性 |
5.57 |
林业产业 |
林业总产值(亿元) |
预测性 |
551 |
涉林产业加工产值(亿元) |
预测性 |
149 |
|
林业一、二、三产值 |
预测性 |
28:27:45 |
|
林业科技 |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预测性 |
60 |
良种使用率(%) |
预测性 |
92 |
|
林业生态 |
省级森林城镇(个) |
预测性 |
12 |
省级以上森林公园(个) |
预测性 |
5 |
|
省级以上湿地公园(个) |
约束性 |
3 |
|
古树名木保护率(%) |
约束性 |
100 |
按照池州市自然地形地貌、生态区位、传统优势、发展特点以及《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池州市“十四五”林业重点生态空间布局规划为“一屏一廊一区”三大功能区域,“一屏”即“东南部山区森林生态屏障”,“一廊”即西北沿江岗地平原长江生态廊道,“一区”即中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根据各区域优势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突破,整体推进。
区域特点:市域东南部的中、低山区,范围上包括青阳县南部、贵池区东南部、石台县东部、南部、东至县东部边缘。分布有九华山、牯牛降、仙寓山等山脉,是长江一级支流青通河、九华河、白洋河、秋浦河、黄湓河、尧渡河的发源地。该区域保留有大量珍稀生物资源和森林资源,森林植被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互交融。该区域也是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维持生态系统多样性生态保育区,是池州市重要的生态屏障。
发展思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利用的原则,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全面提高林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采取封、育、管、造相结合,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森林健康,提高森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的效能,丰富森林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全面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效益,打造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生态屏障。二是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发展以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培育珍稀乡土树种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发展生态经济。三是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为依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
区域特点:市域中部低山丘陵区域,范围上包括青阳县中北部、贵池区中部、石台县西、北部、东至县的中部及南部地区。该区域分布有龙泉河、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白洋河、九华河和青通河等七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及其串联的湖泊水库,区域自然条件优越,森林植被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植被覆盖率一般,部分地区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该区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本区域既是生态修复的重要区域,也是池州市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区域。
发展思路:在切实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同时,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加强生态廊道建设,迅速扩大森林植被,增加绿色总量,形成以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化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有效提升区域水土保持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在控制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实施商品林发展战略,带动区域林业产业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主要任务:一是发展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基地,以油茶、核桃等为主的木本油料经济林基地,以苗木、盆景等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做强林业产业。二是扎实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对废弃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基本建成区域内高速、铁路、国省道及7条河流沿线生态廊道,减少水土流失。三是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区域特点:市域西北部沿长江岸线15 公里岗地平原区域,范围上包括青阳县西北部、贵池区西北部和东至县西北部沿江地带。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兼有岗地和丘陵,该区域受人类干扰强烈,缺林少绿。区域内湿地资源丰富,长江干流水体连通湖泊众多,串联起升金湖、平天湖、十八索等一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突出,属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区域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区,是长江大保护的重点区域。
发展思路: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生态复绿补绿、水域岸线保护、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保护湿地资源及其生物多样性,发挥湿地的洪水调节和净化服务功能,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长江干流绿色生态廊道。
主要任务:一是持续实施长江岸线生态复绿补绿增绿。推进“林窗”、裸露地、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等生态复绿补绿增绿,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质量与效益。二是强化长江水域岸线和重点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快岸线生态修复,优化岸线资源利用,切实保护长江岸线资源。加强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三是加强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及越冬候鸟的越冬地和栖息地。四是发展以薄壳山核桃、蓝莓、樱桃、油茶等高效经济林和种苗花卉基地,提升林业经济效益。五是依托滨江岸线,打造滨江绿色长廊,形成旅游景观带。充分挖掘湖光山色和湿地、历史文化等资源,适度发展滨水观光、文化休闲、水上运动等旅游产业。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依据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池州市域范围内长江岸线、岸线向内延伸15公里范围以及长江一级支流流域,统筹国土绿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一体推进池州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和“十四五”营造林规划任务,大力开展长江(池州)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开展长江生态廊道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油茶等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及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率先在全省完成生态廊道建设任务,打造最美绿色生态廊道长江池州样板。规划“十四五”期间,实施长江(池州)生态廊道及联动区域营造林160.327万亩,其中:增绿扩量10.43万亩,退化林修复10.767万亩,退耕还林巩固提升4.716万亩,封山育林82.825万亩,森林抚育51.589万亩。
重点推进安徽省池州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规划实施总面积17.7万亩,布局“一轴六脉”,打造“三大功能区”,实施“六大工程”。“一轴”:即沿长江岸线15公里区域内;“六脉”:即6条长江一级支流流域,分别为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白洋河、九华河、青通河;打造“三大功能区”、实施“六大工程”:一是打造长江及一级支流流域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区,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国土绿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三大工程。
(1)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
建设范围包括全市4个县、区,重点建设、改造绿色廊道,推进通村通组道路绿化。加强景区道路沿线、铁路、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退化林修复,补植、替换优良乡土彩叶树种,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打造季相变化显著、色彩丰富的景观林带。建成区域内7条主要河流两岸生态廊道。规划全市建设绿色廊道2342公里,其中改造723公里,新建1619公里,绿化率超过90%,构建起以绿色廊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化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
(2)森林城镇建设
加大植绿、播绿力度,提高绿化标准,力争全市各县(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所有县区全部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开展省级森林城镇创建活动,加强乡镇绿化,力争新建7个省级森林城镇。
(3)绿色示范乡村建设
以县(区)为单位,采取一线串珠、整县推进的方式,重点抓好200个村的村庄道路、公共绿地、农户庭院和房前屋后绿化,推进林业基地建设,建设房前有景、院中有果、屋后有林的绿色示范村庄,使全市山区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55%以上,丘陵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45%以上,平原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村域范围内95%农户庭院得到绿化,2米宽以上道路、1.5米宽以上的沟渠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村庄建成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累计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森林林相整齐,林木长势良好,实现“森林进城,森林入村、环路、傍水、围田”的总目标,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发展乡村林业经济,提高生活质量。
(1)湿地保护与恢复
重点保护面积在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自然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千米以上的河流湿地。全市天然湿地面积基本维持现状,占用天然湿地面积控制在1%以内,人工湿地面积基本做到占补平衡,湿地征占用审批率达到100%。各类湿地系统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湿地生态功能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协调好湿地“保护—利用—提高”的关系,适度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持续争取升金湖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区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大力开展国家、省级湿地公园生态文明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湿地公园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加强重要湿地周边森林植被保护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自然保护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的后续工作,按照整合优化成果,尽快推进勘界立标以及规划调整工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自然保护地,探索创新相应的保护管理制度,实现系统保护、完整保护、严格保护。通过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在全市形成一个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为网络,布局合理、类型齐全、设施先进、管理高效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到88339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确保区域典型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完整,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3)实施碳汇营造林
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和《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要求,探索森林认证、林业碳汇交易、碳汇造林等体制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林业碳汇活动,力争实施国际碳汇造林项目,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参与国际碳汇交易。
(4)科学保护古树名木
严格执行《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市域范围内,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全部实行调查登记、建档挂牌,完善“一树一档”管理,建立“身份证、体检表、监护人”齐全的数字化古树档案管理体系。对全市5105棵古树名木建立保护地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科学保护,并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日常养护补助标准。
(1)严格保护天然林、生态公益林
以林地“一张图”、公益林区划落界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为依据,将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和天然林精准落实到山头地块,精准认定到林权权利人,做到图地相符、权属明确、四至界限清晰、数据准确、图表册、人证卡等资料规范齐全。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结合年度森林资源“一张图”工作,调整公益林和天然林小班矢量界线,补充、完善属性数据,建立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和天然林数据库,做到年度更新。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建立市、县财政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机制,“十四五”期间,争取市、县财政投入标准达到5元/亩,确保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可持续发展。
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护措施,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制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严格禁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到“十四五”末,完善由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和管护站点组成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组织体系,实现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全覆盖。
提高长江以及秋浦河、清溪河、黄湓河、九华河、青通河、尧渡河、龙泉河等沿岸区域及大中型水库、城镇、道路周边生态公益林质量,对现有低质、低效生态公益林进行提质改造,提升生态功能等级,加大林种和树种结构调整,增加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比重,从而增强森林抵御林业有害生物侵害能力,降低火灾火险发生率和受灾率,逐步恢复地带性植被,丰富生物多样性,形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协调的生态保护体系。
(2)加强林地管理
落实林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管理政策。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非法征占用林地,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林地总量不减,引导节约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严格限额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采伐,做好年度森林督查工作。
(3)不断提升森林质量
通过采取抚育间伐、综合改造等措施,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森林质量,鼓励对针叶纯林的阔叶化改造优化林分结构,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对郁闭度0.8以上的中幼林进行抚育间伐,对疏林地、无培育前途的林分或灾害危害严重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改造。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培育、科学改造,使其逐步形成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公益林;对立地条件较好地区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投入、集约经营,使其形成速生、丰产、高效的商品林;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通过封禁、适当补植改造等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规划“十四五”期间实施封山育林100万亩,森林抚育100万亩,退化林修复16万亩。
林业既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产业,既有不可替代的生态效益,又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在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打造绿水青山的同时,必须狠抓绿色富民林业产业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凸显林业作用,增加农民非传统农业收入,推进增绿富民协同发展,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与产业双轮驱动,并驾齐驱。
木材是森林的主要物质产品,与钢材、水泥、塑料并称为四大原材料,是实现林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十四五”期间应在建设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大力培育大径级珍贵树种国家储备林,建设珍贵树种储备林基地,迅速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木材供给量。根据国家政策方向,结合池州实际,规划在国有林场重点培育国家储备林6万亩,林业经营大户培育国家储备林6万亩;根据池州木材加工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速生、优质、高效”的要求,更新改造速生丰产林15万亩。
种苗花卉是林业基础产业,是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协调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经营为目标,按照转型升级、标准化生产的原则,推进全市花卉苗木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花卉苗木长廊建设,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花卉苗木标准化体系、交易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有特色、区域化、集团化的种苗产业基地,形成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协调发展的花卉苗木培育体系,打造花卉苗木品牌,建立苗木、盆景和盆栽生产中心和市场交易中心、花卉苗木生产基地。规划全市花卉苗木基地种植结构调整面积7000公顷。到2025年,花卉盆景经营户达500余户,苗木生产能力达3千多万株,年销售额超3亿元。
特色经济林产品能够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干鲜果品、森林食品、森林药品等林副产品的需求,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最终实现生态和经济双赢。围绕“绿色”、“有机”,突出名优特新,按照适地适树、规模发展的原则,建设菌用林及食用菌基地、干鲜果基地、中药材基地、茶叶基地和竹产业等经济林基地,以全市现有和规划建设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森林食品加工企业,开展保鲜与加工并举,大众绿色食品与精细深加工相结合,研制开发附加值高的森林绿色食品,延长产业链和市场销售时间,打造绿色森林食品品牌。重点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天方富硒茶叶、竹签、西山焦枣、九华黄精、食用菌、牡丹油等生产基地,重点建设菌用林等特色经济林基地。规划通过种植结构调整、更新改造等措施,新建各类基地面积1万公顷。
大力推广林药、林禽、林菌等种植养殖模式,整合资源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片区,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同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林下经济效益扩展林业发展空间。
以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水平、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为出发点,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落脚点,以基地建设为载体,突出绿色无污染、野生有营养、规模有特色的发展模式,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引导农民利用承包的林地,大力发展林参、林果、林药、林菌、林花等林下种植业,以及养鸡、养猪、养兔等林下养殖业,缩短林业生产周期,让农民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一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规划新建黄精基地5万亩,其他森林药材基地5万亩。
充分依托丰富的森林景观和湿地资源,不断丰富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品牌内涵,把森林旅游打造成为池州市经济重要产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将森林旅游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各级林长制重点工作。二是逐步推动《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落地实施。三是加快推进九华山森林特色小镇建设。将以南阳林场为核心区的“九华山森林特色小镇”打造成在全国具有综合影响力的森林特色小镇。四是扩大旅游品牌影响力。组织森林旅游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搭建政策支持平台,扩大池州市森林旅游产品国际国内品牌影响力,宣传推介池州市森林旅游精品线路。
以绿色生态为基础,以生态文化和长寿文化为灵魂,以植物精华养生为切入点,积极发展以国家森林公园为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森林人家为辅的森林旅游产业基地,加快现有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精品景区景点建设,积极推进森林休闲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发展滨湖森林湿地生态游、山地森林生态游、温泉度假游、城郊森林休闲健身游等特色森林旅游,大力开发休闲度假、登山、漂流、科考探险、养生、科普教育、民俗体验等特色森林旅游产品,打造森林康复疗养、植物医药调养、植物精气疗养、植物精油康体、植物精华水疗以及森林蔬菜食疗等康养品牌,增强森林旅游在旅游市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将森林旅游业培育成为林业第三产业中的龙头。推进池州市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产业园区规模。
大力引进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和高素质人才,使更多的项目、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池州市林业产业聚集。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线,力争每个产业园区都有一批拥有国内外一流先进设备的林业企业。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加强品牌化建设。
加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重点扶持一批产业规模大、资源利用率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实行传统林业、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注重对“互联网+”区域品牌的提升,培育成功应用“互联网+”的示范化企业和特色品牌。科学规划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园和示范点,积极培育一批典型企业和大户,在技术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林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立体系,加强管理,形成品牌。“十四五”期末,力争涉林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达到3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增加到2个以上,“安徽省名牌”产品达到5个以上,“安徽省著名商标”产品增加到 5个以上。
(3)调整木材加工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改造,引进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延长产业链,提高传统产品设备自动化水平,提高环保标准,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人造板(材)新产品,重点发展重组木(竹)及木塑复合、定向结构刨花板、单板层积材等功能性、结构性产品,积极探索速生材优化改性,大力发展以人工速生材、小径材、木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人造板品种,适度发展以大径材为原料的人造板品种,推进林板一体化,拓宽人造板(材)应用领域,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木制家具、地板和木门等现代家居产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重点扶持和培育开发生产竹吸管的红叶集团,积极支持其申报知识产权、“红叶”知名品牌,将其打造成过百亿元的池州市森工企业航母。同时,加大以细木工板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和以家具制造与销售为主的龙头企业公司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巩固发展松香、松节油等传统林化产品,进一步开发松脂精深加工、天然香料、生物农药和生物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林化产品。
(4)推进森标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为点亮池州市森林标志产品品牌,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林区农民致富,“十四五”期间池州市将稳步推进森标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成立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池州市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启动首批国家森标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筛选优势特色林产品骨干企业,申报试点建设西山焦枣、九华黄精、油用牡丹、茶叶、葛根等森标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森标产品申报标准积极培育新产品。同时加强资金保障。对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林业是生态文化的主要源泉和重要阵地。生态文化建设,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林业生态文化建设,重点是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开展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普及生态知识,繁荣生态文化,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努力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
建立以林业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体系,促进林业生态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在有代表性的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区域推进森林博物馆、湿地博物馆、森林标本馆、林业科技馆、植物园、森林文化广场等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在适宜的地方建设“巾帼林”、“双拥林”、“职工林”等纪念林基地,积极申报建设林业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和青少年培训体验基地,加强生态文化宣教教育,形成稳定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积极融入林业生态文化内涵,努力为不同层面人群提供了解林业、认识生态、探索森林、回归自然的场所、场地和平台。争取到2025年,全市建成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5至7个,其中国家级2至3个,省级3至4个。
全面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开展一系列主题林业生态文化活动。一是开展“绿惠池州”全民绿化主题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协办“2021绿色中国行”公益主题活动;三是实施生态经济文化、生态资源文化“两大”林业生态文化研讨活动;四是开展“湿地日、爱鸟周、植树节”主题宣传活动;五是举办“花卉苗木博览会、交易会”等特色主题集会活动。
一是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各级政府和绿化委员会承担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广泛组织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履行植树义务。二是全面宣传、增强意识。加大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新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三是规划引领、项目支撑。科学布局义务植树基地,精心设计一批具有特色的公益性项目基地,确保义务植树活动有序健康持续开展。四是网络先行、基地跟进。采取网络平台建设先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跟进,实现义务植树基地共建共享共赢。抓好项目及公益捐款资金监管,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积极拓展和创新工作形式,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逐步实现网络植树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基地建设公园化、公园发展主题化,着力打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全国示范基地和全省样板。
一是打造认养平台。利用活立木测绘技术和林业数字化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认养活动。因树制宜、因地制宜确定认养费用标准,实行“一树一价”。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加认养活动。三是完善奖励政策。对认养捐资单位或个人分类实施奖励,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认养资金安全。通过认养活动,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与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
按照“生态立市、科技兴林”的总体要求,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科技人才培养等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池州市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1)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池州市林业科学发展。
围绕池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新品种选育、商品林高效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林业重大病虫害预防与控制、主要林产品加工储运、先进设施装备引进及研制等课题研究,大力提升池州市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科技水平,进一步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带动、推进和突破作用,为池州市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加大新技术应用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推进先进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与适用技术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建立林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扩大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力争在林木良种、高效栽培、病虫害防治、林产品加工利用等方面转化推广技术成果和实用技术10至15项;建立林业科技示范乡(镇)8到10个、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点)5个。加强林木种苗的执法工作,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合格苗使用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林业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机构,强化基层林业工作站的科技推广职能,积极引进、培训、充实林业科技人员,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林业实用技术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试验研究平台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切实保障工作经费,着力建设高素质林业科技队伍,不断提高各级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责的条件和能力。根据池州市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结合池州市科研工作实际,争取在林木遗传育种及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木本粮油等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成立市、县林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战略,围绕池州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林业行业相应地方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充实和完善池州市的林业标准化体系。强化林产品质量监督,逐步建立市、县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监督机制和检验监测服务体系,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
推进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五大体系建设,以提高林业种苗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新品种引进与试验、林业良种选育推广及生产供应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改扩建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3个,新建采种基地5处、推进林木良种保障性苗圃建设,林木良种选育10-15个,完善国有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造林树种基地供种(苗)率达到9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92%以上。推进等特色树种种质基因库建设,加强引种繁育工作,大力建设林木种苗生产标准化体系。
(1)森林防火能力提升
一是完善指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设立市、县、乡镇三级森林防火指挥和办事机构,提高应急指挥效率。二是拓宽宣传培训渠道。市、县两级建立森林防火教育培训基地6个,定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和综合扑救演练,提升综合扑救技能。三是健全火情监测预警体系。接入森林防火专网,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火情,提高监测预报能力;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新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20套,确保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四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配备不少于45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全市47个重点林区乡镇,建立不少于25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森林景区、森林公园建立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有林村配备护林员不少于3-5人。五是抓好物资储备保障。抓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市级储备森林防火物资不少于300万元,县级储备森林防火物资不少于200万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森林防火经费,争取航空(无人机)护林站项目在池州市建设。六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水灭火设施,规划在重点景区、森林公园和火灾易发区域建设输水管网100公里、贮水池120座。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控,分类施策,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实现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办公现代化、信息网络化;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点,实行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相结合;加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检疫基础设施,建立药剂器械储备供给机制,确保防控物质有效供给,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十四五”期间,增设监测预报点5处,新建或改造市、县两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标准站10个,标本室6个,添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车辆6台,机动喷雾器200台,建立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质储备库。推广使用无人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提高防治工作效率。
(3)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推进市、县、乡三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全市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强野生动栖息地管理,严防严控疫情传播,完善应急处置体系,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报告制度,科学应对疫情发生。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疫情防控,严厉打击随意捕猎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池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使护送救治的各种陆生野生动物能够得到有效治疗康复。在市域范围内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1至2个,市、县级监测站达到5个以上,添置监测车、执法车6辆,并配齐必备的各种监测仪器设备。
(1)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林业机构建设,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执政能力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选拔和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力度,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重点加强林业机构编制、林业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设要求,建立完备的林业站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站的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在基层全面落实。大力开展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全市50个基层林业工作站,力争达到国家级标准站20个,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林业基层站队均达到有独立业务用房、机动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办公、通讯、工作设备的基本标准。
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池州市各县(区)先后组建了林业综合执法队伍,为依法治林提供了组织保障。“十四五”期间应从执法设施配备及执法队伍建设两方面提升执法能力。应加大投入力度,配齐配足必要的执法装备,完善办公设施等。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更好的促进池州市依法治林工作开展。
(2)加快改善国有林场和林区民生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国有林场和重点林区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将其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纳入国家和省相关项目建设规划。在森林公园相对集中的区域积极申报和建设森林公园群建设项目。探索整合森林公园、设立国家公园的新模式。“十四五”期间,修建升级国有林场林区公路50公里、桥涵10座,改造棚户区和危房5万平方米,修建安全饮水蓄水池15个200立方米,安装饮水管道20万米,大力引进林业科研、技术推广、林产工业、林木种苗、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现代技术装备,使国有林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为现代林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
提升全市林业系统省—市—县综合视频通信网络质量。完善市级中心机房和市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综合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以及森林经营和生态建设成效监测与评价体系。积极申报和建设完成市级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项目。在“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市林业局与省林业厅、县(市、区)级林业局以及局直单位林业业务网上协同办公,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处理,全面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
(4)强化森林资源监测评价与动态管理
强化森林、林木、林地消长变化的监测评价和动态管理,采用森林资源精准化动态监测技术,建设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本底的经营、管理、监测一体化的监管平台。在现有林地“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森林资源、公益林、退耕还林、新造林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管理数据信息形成森林资源“一张图”,协同开展森林督察、年度更新、公益林成效监测的数据整合;到 2022 年,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相关管理数据上图入库并及时更新,构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一张图;到 2025 年,实现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为森林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加大平台建设力度,配备必要的平台支撑设备。
(5)高质量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到期,面对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维持林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池州市将根据省林业局的统一安排全面启动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规划编制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技术支撑,确保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规范资料管理。建立“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对全市造林小班进行更新、整理和归类,纳入林长制资源档案管理。二是推进调度管理信息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信息纳入“一林一长”系统统一调度管理,护林队伍、护林员以及森林公安和治安民警的“一林一警”信息资料在平台实施统筹管理,形成部门协作、联动反应的快速执法机制。三是统筹加强科学保护管理。将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科技人员信息录入林长制“一林一技”科技专家人才库;将各地林业(湿地)发展规划、各类实施方案和支撑项目纳入“一林一策”管理系统整体推进。通过大力推进智慧林业建设,着力打造信息化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集体林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和国家储备林、林区基础设施、林业保护设施建设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等重点领域依规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吸引更多社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建设。
稳步推进林业“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搭建森林资源管理、开发、运营平台,引入市场化资金和专业运营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促进林业分散资源规模化,打通资源变资产、资源变资本通道,在东至县打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样板。
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为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权益证明,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消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一是推进“三权分置”政策落实。保障林地承包人和实际经营人的利益,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二是促进林地规范流转,提高林地经营水平。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林地资源向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大户适度集中,促进林业生产规模发展,提高林地经营水平。三是实现林木依法采伐和抵押贷款融资功能。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权属证明、采伐审批、林权抵押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权益证明,提高工商资本进入发展林业生产领域积极性,为林业融资担保等提供合法有效凭证,拓宽涉林企业的融资渠道。
在池州市域范围内长江岸线、岸线向内延伸15公里范围以及长江一级支流流域构建“一轴六脉”建设布局,建设长江生态屏障。项目将实施六大工程:1、长江生态廊道国土绿化工程:实施绿化造林44500亩。一是在市域162公里长江岸线全部迎水面及背水面100米区域内实施绿化修复,面积10000亩;二是在长江沿岸15公里范围内以及长江一级支流流域内,对宜林地进行人工植苗造林,面积34500亩; 2、森林抚育工程:实施森林抚育66000亩; 3、退化林修复工程:拟对长江沿岸15公里范围内以及长江一级支流流域内退化林分进行修复,面积42000亩; 4、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对265个村实施绿化提升,植树面积6500亩; 5、油茶营造林工程:营造油茶林8000亩; 6、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对10000亩低产低效油茶林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3.2亿元。
通过本项目实施,以促进和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森林可持续发展,增加乡土珍稀树种用材林面积,加快生态环境恢复进程,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并将国外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与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普遍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规划在池州市东至县、贵池区开展珍稀树种造林培育面积7357公顷,其中新造林面积1763公顷,现有林培育5594公顷。项目总投资18979.5万元,其中欧投行投资9490万元,各级政府投资9489.5万元,建设周期5年。
(1)完善基础设施与设备:包括18个管理站点、10个观鸟塔、6处巡护码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购置3艘气垫船;增加便道、巡护步道、码头的建设,完善巡护路网,扩大巡护范围、提高巡护效能。
(2)建立数字化保护区:利用5G技术,建立包含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水文、水质和气象等监测系统、大数据中心、系统平台等,改善保护区监测的基本条件。
(3)完成保护区规划调整。全面完成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优化工作,将保护区规划范围生态保护价值不高的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编制水利、交通、旅游等专项规划,完成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设计,协调属地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保护区内修筑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实施保护区边界勘界立标工作:保护区的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获批后,按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完善界碑界桩标识,强化界碑界桩管护。
(5)建设湿地生态定位站:建立升金湖湿地生态定位站(约4000平方米),建设开放的保护区科研平台和利用场所,购置科研监测仪器设备,提升科研监测能力。布设固定样地、样线、关键物种监测点、气象观测点和水文水质监测点,配备相应设备,并利用数字化保护区平台,进行分析与模拟,长期动态监测保护区内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动态变化。
(6)申报实施“环湖生态廊道”保护项目,一是环湖道路建设,结合现有的县道、村村通等路网,通过新建、改建、提升等手段形成升金湖环湖道路(三级公路标准);二是生物隔离带建设:以环湖道路为基础,在两岸建设生物隔离带;三是智能化卡口系统建设:主要路口安装卡口监测系统,支持对经过生态廊道的行人进行人脸抓拍、车辆抓拍识别、人员进出时的语音提示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四是修建92公里的环湖生态廊道,提升对保护区的日常巡护监测及管控能力。
一是“三退三还”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流转沿湖周边圩口土地,退养还湖、退耕还湿、退岸还林,探索并建立生态种养模式;二是水系贯通工程:清除沿湖圩口堤坝,回归自然湖面,建设必要的调水设施,保障生态用水;三是生态恢复工程:对湖泊退化进行评估,清淤疏浚,降低湖床;对湖泊进行斑块化精细化管理,改造微地形,强化保湿功能,减缓湿地植被演替速度,改善候鸟越冬生境。种植本土水生植物,恢复水生植被群落,增强湖泊自净能力。通过增殖放流,加快鱼类、底栖生物资源的恢复,科学利用鱼类资源,畅通物质循环,保持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四是湖岸带修复工程:建设沿湖乔、灌、草搭配,叶、花、果结合的特色景观林带。五是小微湿地建设工程: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圩口,开展生态截污,建立水生植物园;生态种养示范区、湿地体验区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提供生态产品供给。六是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对现有林分进行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石质山地新造林等。
(1)湿地生态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对现有的6400平方米湿地科普宣教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并扩建2000平方米,完善基础设施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现代化多维度湿地体验展示馆;保证宣教中心正常运转,定期更新宣教展示材料,直接向参观者提供展示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的基本信息、湿地保护的基本概念及作用等内容,向当地群众和广大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传达湿地保护知识。
(2)与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结合,打造水生植物观赏园。建设1-2座观测塔,打造观鸟观景基地。增设更新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各具特色的宣传标识标牌。
将池州城区周边的月亮湖、白洋湖(河)、沿江秋浦河通过水系贯通工程与已建成的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相连通、扩展延伸形成闭合的湿地公园圈,扩大湿地公园面积,修复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3.5亿元。
规划在池州市培育以杉木、枫香及其他乡土珍稀树种为主的大径级用材林储备林基地3-5个,建设规模为2万公顷,以现有林抚育和改培为主,选择集中连片立地条件优越的山场实施抚育、砍灌、除萌、垦覆、施肥、间伐等措施进行培育,培育大径用材,并建设林区道路200公里,防火林带300公里,改善营林基础设施,提高林业生产效益。项目总投资4.5亿元。
在天台山森林公园规划的2.6万亩面积内建设森林康养设施。建设包括游客接驳区、森林康养主题体验区、高端休憩疗养区、森林廊道健身体验区和生态科普区等五大板块,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
利用南阳林场老旧场址、管护用房,融合当地的自然风貌、森林景观等,试点建设国家森林小镇(2018年列入全国50个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内容为:森林旅游风景资源质量提升工程、森林旅游风景资源保护工程、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工程、景区与周边社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及林业产业建设工程,打造东九华风景区。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改善林区旅游接待条件,建设水、电、路、通讯、生态环境监测等基础设施和森林步道等相应的观光游览、休闲养生服务设施,为开展禅修、国学、康养等休闲养生服务提供保障,不断提升森林特色小镇-九子岩景区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提升景区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最终将“九华山森林特色小镇-九子岩景区”建设成为国家5A级景区,项目估算总投资35亿元。
选取九华黄精等具地方特色优势的经济林品种5种左右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种植,项目规模10万亩,估算投资0.8亿元。
1.池州林业生态展示区;2.生态宣传教育基地;3.科教培训中心,项目总投资1.2亿元。
为筑牢保护松树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环黄山区域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能力,安徽、浙江、江西三省将联合向国家申报共建环黄山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包括监测预警工程、检疫御灾工程、防治减灾工程和森林健康工程 4 部分,池州市作为黄山区域内环线,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区域,工程建设在池州市的投资估算5000万元左右。
为进一步完善九华山地区森林重点火险区防火信息、预防和扑救体系建设,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应急处置系统,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更好的保护九华山风景区人文风景资源,“十四五”期间,池州市将继续实施九华山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四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贵池区,建成九华山地区较完善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使重点林区林火监测覆盖率达100%,火场应急通信覆盖率95%以上,通过林火阻隔网络建设,增强森林自身抵御火灾能力,提高九华山地区重点火险区火灾防范能力和森林火灾扑救效率,项目估算投资1亿元。
池州市生物资源丰富,其中牯牛降被誉为“华东地区植物基因库”,为保护利用池州市的林木种质资源,“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皖南珍稀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建设内容一是建设5-10个皖南优质珍稀乡土树种及其品种母树林1000亩;二是建设300亩皖南优质珍稀乡土树种良种和新品种选育示范区。项目计划总投资0.5亿元。
构建与现代林业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相适应的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应急)减灾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池州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建设池州市国家级监测中心1个;监测站5个;监测分站1个;监测点2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8亿元。
建设池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配备必要的野生动物专业人员,以此为依托,在市域范围内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1至2个,市、县级监测站达到5个以上,建立全市野生动物动态监监控系统,设置视频监控点80-100个,添置监测车、执法车6辆,并配齐必备的各种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完成“十四五”林业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林业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林业,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十四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通过进一步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在各级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建立和执行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察、投入保障、工作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可以协调解决林业发展中的各种重点难点问题,为林业事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好条件。让“四级书记”抓林业和市领导联系林业重点项目制度成为池州市林业现代化建设强大“推进器”。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在明晰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各级财政对“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发挥各级资金合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创新财政投入模式,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广实施绿色金融产品,实施各种优惠的财税政策,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生态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保障“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各项工程顺利建设完成。
一是加强林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加大与高校和林业科研院所技术合作力度,全面改善林业从业人员结构,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林业科技队伍,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加强林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在注重现有技术成果集成应用的同时,加大新型林业科学技术、信息化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多元技术的综合运用,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的水准和品质。三是开展造林育林和森林保护关键性技术研究。与知名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林业专家工作站,重点突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灾害防控等技术问题。四是提升林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引导林产企业加快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瞄准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项目,大力开展技术攻关,培育自主品牌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变林业产业发展方式。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高涨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和群众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机制。鼓励和扶持各种社会主体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承包等方式参与林业建设,提高非公有制林业比重,实现由政府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探索营造林新机制,积极鼓励专业公司参与营造林,不断提高营造林成效。
探索投入新机制。一是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力度。积极牵线搭桥,协助林企和林农争取金融扶持,不断扩大林业投融资渠道。二是争取国家投入。通过国家项目资金投入、林业贷款贴息等措施,促进林企、林农投资林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探索管理新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政协参与”和“四级书记”抓林业的领导体制,实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现代林业建设离任审计制,实施领导干部联系林业建设示范工程制度,实行现代林业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等,为池州市现代林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市、县(区)政府出台激励政策,对先进典型实行“以奖代补”,助推池州现代林业建设。
附表:
1、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指标
2、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汇列
附图:
1、池州市地理位置图
2、池州市森林资源分布图
3、池州市“十四五”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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