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池政办〔2021〕10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是指具备良好的森林风景资源,在森林旅游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对各地森林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地市级行政区、县区级行政区(含森工林业局)。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命名工作于2015年启动,2015年命名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9家,其中我市青阳县位于其列;2017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命名管理办法》,首批发布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10家,池州市位于其中。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命名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获得命名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须在18个月内完成编制或修编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林业局和市政府的要求,由市林业局编制该《规划》。2019年7月,市林业局开始启动《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完成《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初稿。2020年1月,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无意见反馈4份、有修改意见反馈6份,充分吸纳了相关单位反馈的合理意见。2020年11月,《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12月,根据评审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3月31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0日,《规划》由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三、发展目标
分阶段设定发展目标,近期阶段性目标为初步形成全市森林旅游发展的基本框架,建设部分重点森林旅游区域,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保护,完善森林旅游管理体制;中期阶段性目标为基本建立较为丰富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基本建成森林旅游区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完善,森林旅游管理体制和制度健全,森林旅游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旅游体系基本形成,森林旅游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远期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区域、森林旅游线路和森林旅游景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完整的全市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大格局,提升森林旅游形象,建成一批全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主要场所,推动池州市森林旅游产业全面发展,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四、主要内容
分析森林旅游资源禀赋、管理现状、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示范潜力、发展SWOT,明确我市森林旅游示范方向、形象定位、空间布局与产品业态,提出构建森林旅游“1253”的空间布局,即“一心引领•两轴支撑•五廊贯通•三区推动”,森林旅游新业态发展五条路径,即森林旅游+文创、森林旅游+健康、森林旅游+教育、森林旅游+体育、森林旅游+科技;设计四大主题和四大目的地环线旅游线路产品,四大特色主题森林旅游游线即沿江湿地休闲之旅、文化遗产观光之游、富硒生态体验之旅和太白游踪诗之旅,四大森林旅游目的地环线即:环山(九华山)文化探秘之旅、环湖(升金湖)乡村体验之旅、 环城(池州城)休闲之旅和环谷(富硒谷)康养之旅。提供各县区森林旅游发展指引,主要是从总体定位、发展思路和支撑项目给各县区森林旅游发展提供宏观引导。围绕六个重点区块和两个重点地带,提出示范建设方向和具体项目策划。通过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古树名木保护与建设、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森林旅游规范管理、森林旅游接待设施、森林旅游交通与设施、森林旅游智慧服务规划,建立健全森林旅游管理与能力体系和森林旅游服务体系。从组织、政策、资金、人才、管理五个方面进行机制创新,建立森林旅游发展机制创新。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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