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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112-000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8
废止日期:
《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8 17:02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2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池政办〔202110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是指具备良好的森林风景资源,在森林旅游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对各地森林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地市级行政区、县区级行政区(含森工林业局)。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命名工作于2015年启动,2015年命名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9家,其中我市青阳县位于其列;2017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命名管理办法》,首批发布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10家,池州市位于其中。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命名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获得命名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须在18个月内完成编制或修编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林业局和市政府的要求,由市林业局编制该《规划》。2019年7月,市林业局开始启动《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完成《池州市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初稿。20201月,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无意见反馈4份、有修改意见反馈6份,充分吸纳了相关单位反馈的合理意见。202011月,《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2012月,根据评审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3月31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20日,《规划》由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三、发展目标

分阶段设定发展目标,近期阶段性目标为初步形成全市森林旅游发展的基本框架,建设部分重点森林旅游区域,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保护,完善森林旅游管理体制;中期阶段性目标为基本建立较为丰富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基本建成森林旅游区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完善,森林旅游管理体制和制度健全,森林旅游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旅游体系基本形成,森林旅游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远期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区域、森林旅游线路和森林旅游景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完整的全市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大格局,提升森林旅游形象,建成一批全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主要场所,推动池州市森林旅游产业全面发展,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四、主要内容

分析森林旅游资源禀赋、管理现状、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示范潜力、发展SWOT,明确我市森林旅游示范方向、形象定位、空间布局与产品业态,提出构建森林旅游“1253”的空间布局,即“一心引领•两轴支撑•五廊贯通•三区推动”,森林旅游新业态发展五条路径,即森林旅游+文创、森林旅游+健康、森林旅游+教育、森林旅游+体育、森林旅游+科技;设计四大主题和四大目的地环线旅游线路产品,四大特色主题森林旅游游线即沿江湿地休闲之旅、文化遗产观光之游、富硒生态体验之旅和太白游踪诗之旅,四大森林旅游目的地环线即:环山(九华山)文化探秘之旅、环湖(升金湖)乡村体验之旅、   环城(池州城)休闲之旅和环谷(富硒谷)康养之旅。提供各县区森林旅游发展指引,主要是从总体定位、发展思路和支撑项目给各县区森林旅游发展提供宏观引导。围绕六个重点区块和两个重点地带,提出示范建设方向和具体项目策划。通过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古树名木保护与建设、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森林旅游规范管理、森林旅游接待设施、森林旅游交通与设施、森林旅游智慧服务规划,建立健全森林旅游管理与能力体系和森林旅游服务体系。从组织、政策、资金、人才、管理五个方面进行机制创新,建立森林旅游发展机制创新。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结合池州市的实际情况,池州市森林生态旅游管理体制建设归纳为:政府统一组织,全行业管理,大公司经营,行业协会。二是政策保障。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森林旅游发展的需要,补充制订相关管理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森林旅游的法规建设,对森林旅游资源的培育、保护、开发与利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三是资金保障。整合财政资金进行基础性、配套性、先导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引导性作用,市、县(区)应设立森林旅游专项发展资金,并逐年增加发展资金的投入。四是人才保障。创造条件,积极引进森林生态旅游管理专业的博士、硕士、学士;有目的地选送在职干部去高等院校进行学历培养或非学历的专项知识技能培训。五是管理保障。研究确定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考核主要指标,将森林旅游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针对森林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考核奖惩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