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对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地资源给予生态补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统计,目前升金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共有林地面积 4054.6公顷,其中:公益林1660.6公顷、商品林2394公顷。 右至县1895.2公顷,其中:公益林1264.9公顷、商品林630.3 公顷,贵池区2159. 4公顷,其中:公益林395. 7公顷、商品林 1563. 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正常情况下,保护区内的林木禁止采伐,林木无法变现。目前除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5-16元外,人工商品林没有补偿,而林农在栽植、抚育、管护等方面又投入了大量资金,有些林农还背负了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生态保护与群众利益保障矛盾十分尖锐。近年来不断出现林农信访,社会维稳压力很大。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对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地资源给予生态补偿 的建议,具有建设性。
市委、市政府对如何处理好林木资源保护与林农合法权益保障关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林业局成立工作专班会同东至县、贵池区相关人员对升金湖保护区森林资源状况开展三次摸底调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起草《提升升金湖保护区森林质量推动更高水平生态保护方案(试点)》,征求贵池区、东至县政府,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县(区)林业部门意见。市政府组织召开方案专家论证会,根据评审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稿,目前,市政府已发文执行。方案要求针对试点区域林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森林质量提升技术措施,建立公益林储备库,推动人工商品林向生态公益林转变,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公益林地比例由40%提高到60%,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高,维护林农合法权益。贵池区政府根据市政府方案,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宋昀微
联系电话:1475552126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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