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林业机械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的协办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造林及森林抚育作为林业生产经营是大农业的一项重要生产 内容,林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既能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也是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林业生产经营对现代林业机械机具的需求呈上升态势,对林业机械机具享受财政补贴的要求日益强烈。2011年,财政部已明确将割灌机、树木修剪机等森林抚育机械纳入农机补贴种类,同时要求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与当地林业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将抚育生产中使用广泛、性能较好、深受林农职工欢迎的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切实做好林业业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工作。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已于2012年发布《关于做好森林抚育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造营函〔2012〕59号),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与当地农机、财政部门加强联系、搞好沟通, 共同制定好符合本地实际的林业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
2021年11月池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竹业生产设备和初加工设备补贴”按当年新增设购置价格30%补助,最高不越过6万元。探索对割灌机、采伐油锯、伐桩处理机、微耕机、太阳能杀虫灯等竹林作业机械,竹材和笋竹初加工机械设备给予财政补贴,并积极争取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目前,经了解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机械分类的行业标准,林业机械不属于农业机械范畴,没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汇报沟通, 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出台林业机械纳入财政补贴政策。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5 月12日
联系人:赵宏
联系电话:0566-281233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