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野猪泛滥捕猎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 谢您对全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野猪狩猎计划
我局高度重视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猪猎捕工作。一是积极申报野猪猎 捕限额。根据各地野猪实际危害情况,积极向省林业局申报 野猪猎捕限额,制定了《2021年-2022年池州市野猪猎捕工作方案》,提出了种群调控、主动预防、依法补偿等综合防治方向和策略,并上报省林业局审查备案。2021-2022年省林业局下达我市野猪限额猎捕量800头(其中东至县限额猎 捕量为200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猎捕野猪55头。二是加强野猪猎捕队伍管理。督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项审查猎捕队员身份,并积极推送公安机关进行犯罪 纪律背景审查,同时开展猎捕方案和法律法规相关培训,提 高猎捕队员专业化水平。现阶段共组建县级狩猎队3个,乡镇级狩猎队21个,总人数达94人(其中东至县乡镇狩猎队 8个,人数达39人)。三是加强猎捕工作检查监督。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乡镇猎捕队进行督查检查,加大狩猎活动全过程监管力度,形成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安全有序开展狩猎工作。
二、关于野猪捕猎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狩猎管理的通告》(皖 政〔 1997〕59号)第七条规定“禁猎区域或禁猎期内,由于 野生动物数量增加,对农作物和人畜造成危害,以及因科研、 资源调查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报县级人民 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 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限时、限量猎捕。”为有效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省林业局允许各地按程序申报野猪除害处理计划后,可不受禁猎期限制实施野猪猎捕工作。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0566-2812243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8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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