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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305-00003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池州市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林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9
废止日期:
池州市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林业)
发布时间:2023-05-19 11:41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池州市林业局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上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的农户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根据验收合格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12082 我省上一轮退耕地还林的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到期。
池州市林业局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 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根据验收合格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12082 我省仅在2016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到期。
池州市林业局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1008号) 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的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2022年每亩16 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天然商品林协议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28112
池州市林业局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1008号)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2022年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国家财政每亩16元。 2022年省级非国有公益林每亩17元。另外,2022年省财政对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每亩提标1元。 各县、区根据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28112
池州市林业局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0〕24号) 符合补助条件的护林员 根据国家拨付的资金总额和我省选聘落实的生态护林员总人数,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人不超过8000元。 在乡镇考核合格基础上,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省按年拨付资金,各地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0566-28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