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职能转变,履行部门职责
1.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权责清单目录和权责清单事项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推进林地行政审批减时限、降成本,所有林业审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和邮寄等方式办理,让申请人少跑动。将林业系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组织编制事项负责科室、审查要点等。完成林地审批面积587公顷(省级审批林地项目51宗、面积544.2137公顷,市级审批林地项目87宗、面积43.6530公顷)。重点项目(含重大基础设施)18个、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18个、国防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33个。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再次对违法侵害企业财产、拖欠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拒不履行合同、局部兑现政策、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给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排处置;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池发〔2022〕5 号)文件精神,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按照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1.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按计划完成《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立法,该条例于2022年8月3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构建起符合实际的地方林业法治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出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保留1件。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执法对象、行政处罚事项依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签订行政合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2022年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处理法律咨询事务1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省林业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重点内容。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书籍,分发局领导及局机关各科室自主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8次,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集中学习第五次党代会精神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
2.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答题活动,在12345热线知识问答中宣传《民法典涉林知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深入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10余份。
3.抓好林业普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利用“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植树节”“草原普法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7次。三是开展在线学法考试,组织全局参加民法典、宪法各类答题活动。四是举办2022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培训班,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进行了解读。
(四)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及时化解矛盾。我局投诉、信访事项均及时受理处理、按期办结。共办理各类来电来信事项58件。其中:信访件14件(省信访平台5件、省局长信箱4件、来信1件、市局信箱3件、到市访1件);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12件;12345热线32件。
2、提升纠纷化解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邀请市信访局方炎明副局长就《信访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提升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修订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并印发《池州市林业局信访工作规定》。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要求,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统计,2022年,我局共办理五届一次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3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2件),市五届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建议4件,“聚民意 惠民生 池州行动”代表建议13件,全部按期办结,得到代表和委员的一致好评。
2.开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根据《池州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工作指引清单》《池州市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组织开展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保护湿地生态安全。
3.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2020年10月以来办结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及2021年9月以来的行政许可办件逐卷逐项进行了自查。市县两级通过执法人员自查、执法单位及相关科室复查的方法,对所有案卷逐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查。合格率为百分之百,优秀案卷为30%,良好案卷占比为百分之70%,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逐年提高。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合法性审查工作能力待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非法律专业,专业素养待提高,暂时达不到新时代合法性审查要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三是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湿地、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行为依然零星存在,林业保护执法力量不足,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要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三、2023年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林业保护法治宣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池州市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2.加大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森林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点领域监督力度。督查县区继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毁坏林地、占用毁坏湿地、盗伐滥伐林木、运输及销售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制品、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3.创新宣传方式。宣传典型案例,推动林业法治宣传走向生动互动,强化自然保护地、林场周边群众的林业法治教育。发挥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林业普法教育宣传教育主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