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现就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关于加大地方性法规普法力度,提升执法质效的建议”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2022年8月3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条例》2022年9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构建起符合地方实际的林业法治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做好民法典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和答题活动,在12345热线知识问答中宣传《民法典》涉林知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深入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地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10余份,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利用“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植树节”“草原普法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7次。
(三)抓好林业法规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在线学法考试,组织全局参加民法典、宪法各类答题活动。举办2022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培训班,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重点解读。
(四)开展林业执法工作。开展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2020年10月以来办结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及2021年9月以来的行政许可办件逐卷逐项进行了自查。市县两级通过执法人员自查、执法单位及相关科室复查的方法,对所有案卷逐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查,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二、下一步计划
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阵地,利用普法宣传月,结合矛盾调处以案释法形式,利用各村的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普法工作服务质量。不断加强自身的服务性,这是由普法工作自身的性质决定的。普法工作不能直接产生效益,组织群众学法与群众组织生产之间存在着时间上和精力上的矛盾。我们要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就必须想法化解这个矛盾,就必须想法为群众学法创造尽可能的便利条件,在群众需要法的时候,我们能及时的为他们 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他们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等过程其实就是加强普法工作服务性的过程,人民群众因生产需要、生活需要,产生学法的愿望。普法工作主体及时根据群众需求 提供法律知识,就能形成双方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搭建平台,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广大基层群众要找到一个正常的寻求法律帮助面对很多困难。因此,我们如果能够多根据群众的需要搭建平台,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和途径,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来,通过法律“六进”等渠道、人民调解员等以点带面式效果,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成为学法、守法、护法。
池州市林业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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