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陈俊委员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积极扩大湿地面积。为消除人工养殖产生的输出污染,升金湖对沿湖周边近5万亩圩口土地实施流转统管,通过退耕还湿、退田环湖等措施,配合湿地植被恢复与湿地生态生境修复,积极扩大湿地面积。二是开展湿地动态监测。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已持续开展了升金湖、十八索、平天湖等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评价,进一步加快构建完善的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情况。三是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在升金湖、平天湖、杏花村等重要湿地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积极主动谋划项目建设,完善管理用房、界碑界桩等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提升技防能力,通过种植适宜的水生植物等方式对已破坏的湿地进行生态修复,改善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今年来,先后印发《全市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 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池州市自然保护地交叉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自然保护地涉江(河、湖)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大力排查在湿地及自然保护地内排放污染物、过度投放饲料的养殖、未批先建、侵占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现涉湿问题32个,其中已完成整改23个,9个正在序时推进中。同时,利用无人机常态化对安徽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段)开展航飞,辅助人工地面排查,严厉打击破坏沿江岸线浅滩湿地下行为,切实守护好江豚栖息地。
(三)扎实推进长江(池州段)生态廊道建设。2021年 我市结合安徽省四条廊道建设总体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三优池州”打造长江(池州)经济带最美生态廊道的奋斗目标,制定《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池州段)实施方案》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增绿扩量10.43万亩,提升森林质量150万亩。同时,2021年3月,我市成功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布局“一轴六脉”,打造三大功能区,实施六大工程。项目总投资3.2亿元,建设任务17.7万亩。据统计,2021-2022年,我市共完成长江生态廊道人工造林2.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5.5万亩。2023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9.9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3.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30万亩。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对湿地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科学规划,指导我市湿地保护修复规范化、 科学化。
二是强化源头防范。充分发挥各级林长、湿地管理机构和生态护林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湿地巡查巡护,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和弱项,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同时,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从源头防范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生态修复。积极谋划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实施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加强长江江豚栖息地保护,增强河湖水系连通,增强湿地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持续加快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宣教活动,并结合“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等宣传节日,开展湿地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周边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体验感,营造良好湿地保护氛围。
池州市林业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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