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300W/202312-00033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
废止日期: |
各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现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自 2017 年以来,中央和省级林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省级将绩效目标和任务指标随资金分配文件同步下达到市、县(市、区),坚持绩效导向,充分赋予各地安排项目、统筹资金的权力,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在完成约束性任务(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天然林管护、公益林补偿和生态护林员补助按规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统筹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省级制定完善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请各地加强政策学习,充分领会要义,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加强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根据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流程表( 见附件 )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本地区项目资金执行中的难点堵点,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需求等前期工作,在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方式 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要认真部署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坚持“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合下达的绩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对于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甚至无法实现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高效使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加强沟通协调 强化部门联系对接
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项目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针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分析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联系省局对应业务处室、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附件: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流程表
安徽省林业局
2023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流程表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
项目确定后审批流程 |
项目实施期限 |
项目是否需验收后支付资金 |
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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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内容 |
审批主体 |
审批时间 |
审批是否报省级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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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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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自然保护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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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是 |
初步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
是 |
1至2年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保护地处 |
中央湿地保护修复 |
是 |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
省林业局 |
资金下达后2个月内 |
是 |
1年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
湿地处 |
(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项目 |
|
|
|
|
|
|
|
|
中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
否 |
- |
- |
- |
否 |
2年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
野保处 |
林草系统管理的古树名木抢救复壮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
生态处 |
(三)中央森林保护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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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林管护(国有天然林、国有公益林、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 |
否 |
- |
- |
- |
否 |
1年 |
|
资源处 |
天然林和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 |
是 |
特指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 |
市县政府 |
2023年12月前 |
是 |
2年 |
是 |
资源处、造经站 |
(四)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 |
否 |
按要求审批年度选(续)聘实施方案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
年度选聘周期开始前 |
是 |
1年 |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按要求发放。基本发放流程:按月或季度凭村(镇)考勤情况,经县级汇总发放补助 |
造经站 |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
项目确定后审批流程 |
项目实施期限 |
项目是否需验收后支付资金 |
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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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内容 |
审批主体 |
审批时间 |
审批是否报省级备案 |
||||
二、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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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央造林项目(含油茶营造) |
是 |
作业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作业施工前 |
否 |
1年 |
是 |
造经站 |
(二)中央油茶营造项目 |
是 |
作业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作业施工前 |
否 |
1年 |
是 |
造经站 |
(三)1.中央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
是 |
作业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作业施工前 |
是 |
1年 |
是 |
造经站 |
2.森林可持续经营 |
是 |
作业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作业施工前 |
是 |
1年 |
是 |
造经站、资源处 |
(四)中央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
否 |
- |
- |
- |
否 |
1年 |
|
造经站 |
(五)中央上一轮退耕还林抚育补助 |
否 |
- |
- |
- |
否 |
1年 |
|
造经站 |
(六)中央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
否 |
- |
- |
- |
否 |
1年 |
|
资源处 |
(六)中央森林草原防火 |
否 |
- |
- |
- |
否 |
1年 |
|
防火处 |
(七)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根据各项目区合同确定 |
林检局 |
(八)中央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 |
否 |
- |
- |
- |
否 |
1年 |
|
资源处 |
(九)中央林木良种培育和草种繁育项目 |
是 |
项目实施方案与作业设计 |
其中: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与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由省林业局审批;其他项目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资金下达后一个月 |
是 |
原则上1年 |
否 |
种苗站 |
(十)中央林草科技推广项目 |
是 |
实施方案 |
省林业局 |
|
是 |
2年 |
否 |
科技处 |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
项目确定后审批流程 |
项目实施期限 |
项目是否需验收后支付资金 |
管理单位 |
||||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内容 |
审批主体 |
审批时间 |
审批是否报省级备案 |
||||
三、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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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森林防火 |
是 |
项目实施方案 |
其中:生物防火林带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项目由市林业局审 批,其他无需审批 |
- |
是 |
1年 |
根据各项目区合同确定 |
防火处 |
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根据各项目合同确定 |
林检局 |
省级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 |
是 |
实施方案 |
市林业主管部门 |
- |
是 |
1至2年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保护地处 |
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与管理 |
是 |
实施方案 |
县林业主管部门 |
- |
是 |
实施方案批复后至年底 |
根据各项目合同确定 |
公园办 |
省级古树名木保护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
生态处 |
省级湿地保护与恢复 |
是 |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
市林业局 |
资金下达后2个月内 |
是 |
1年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
湿地处 |
省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提升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野保处 |
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 |
否 |
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申报前已完成报批手续 |
- |
- |
否 |
1年 |
是 |
国合产业处 |
省级林下经济发展示范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根据各项目合同确定 |
国合产业处 |
省级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与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
是 |
项目实施方案与作业设计 |
其中:省级种质资源库由省林业局审批;其他项目由市林业局审批 |
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 |
是 |
原则上1年 |
否 |
种苗站 |
省级林业科研创新 |
是 |
实施方案 |
市林业主管部门 |
项目启动实施前 |
是 |
2年 |
否 |
科技处 |
省级林业科技推广 |
是 |
项目实施方案 |
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
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 |
是 |
1年-2年 |
根据各项目协议确定 |
推广站 |
省级国家储备林贷款贴息 |
否 |
- |
- |
- |
否 |
1年 |
是 |
项目办 |
省级造林 |
否 |
- |
- |
- |
否 |
1年 |
先建后补项目 |
造经站 |
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片 |
是 |
作业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作业施工前 |
是 |
1年 |
是 |
造经站 |
省级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 |
是 |
作业设计 |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
作业施工前 |
是 |
2年 |
是(阶段性验收) |
造经站 |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
项目确定后审批流程 |
项目实施期限 |
项目是否需验收后支付资金 |
管理单位 |
||||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内容 |
审批主体 |
审批时间 |
审批是否报省级备案 |
||||
四、中央和省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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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省级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 |
是 |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地点等。 |
县属欠发达国有林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须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市属欠发达国有林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
项目实施林场原则上自项目计划下达之日20个工作日,编制项目实施方 案,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所属林场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之日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
是 |
1年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
国有林局 |
池州市林业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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