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孔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升金湖周边候鸟侵食农作物补偿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升金湖周边候鸟侵食农作物补偿政策问题的关注与建言。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范围不清晰以及投保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已进行深入研究并努力解决此类问题。
东至县政府通过购置东至县鸟类至害农作物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解决了东至县范围内升金湖保护区外的农作物损失补偿问题。升金湖保护区内目前采取的还是农户申请,村、镇、保护区管理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偿资金。保护区范围内做到了凡是真实受损且农户申请补偿的全部给予补偿,但是由于中央财政资金有限,补偿标准较低。
为做到精准及时赔付,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借鉴东至县政府的做法,为升金湖保护区范围内除觅食地建设区域外的全部农田(三调数据中的水田、旱地和水浇地共计约13.5万亩)购置鸟类至害农作物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省林业局已同意了该方案并下达了专项资金。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也完成了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保险购置的招标工作。
为做好该项补偿工作,保护区管理处将联合承接该业务的保险公司通过镇、村向农户宣传保险政策,公布服务电话;要求保险公司在升金湖周边的6个乡镇至少每镇指派1名负责人,及时处置理赔事宜。
我们希望,通过实施这一政策,将能够更好地保护候鸟,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改进相关工作。
敬请予以理解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林业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电话:14755521266
池州市林业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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