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建九子岩索道、新建莲花峰索道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于1982年经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41.89平方公里(青阳县境内面积为80.6平方公里)。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年-至2020年)于2007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原建设部正式批准实施。鉴于规划期届满和促进九华山风景区健康稳步发展需要,2016年11月16日市长办公会(第84号纪要)研定,成立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启动总体规划第二轮修编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规划编制单位。2018年4月,市政府召开了《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纲要暨交通、旅游、宗教、居民点四项专题》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随后,根据市政府要求,原市城乡规划局多次组织九华山管委会、青阳县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对接会,补充完善规划资料,反复研究和讨论规划细节内容,不断修改完善规划方案。2018年11月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纲要、四项专题和实施评估报告,后因机构改革原因(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由住建部门划转林业部门),省住建厅未组织专家评审。
2020年11月,市政府向省林业局报送了《九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省林业局先后就规划文本3次反馈意见。2022年7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拉开序幕,2022年8月,《池州市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报省林业局;2023年3月,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要求按照前期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整合优化规则和技术规范,完善相关程序,2023年3月底《池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含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报省林业局,目前《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含池州)待国务院批复,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国家层面尚未批复,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暂缓。
二、关于“改建九子岩索道、新建莲花峰索道”的建议
您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口协调中规院、九华山管委会、林业、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全力推进该项工作,争取尽快纳入九华山总规并落图。目前,九子岩索道改建、莲花峰索道新建项目已纳入待批的《青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表,同时,经查阅《九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未规划建设莲花峰索道和改建九子岩索道,在建设项目缺少上位规划的支撑下,考虑到九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上轮总体规划起始期较早,历年17年之久未进行修编,其与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日俱增的游客量及交通运输承载力对旅游接待设施设备的建设需求已不相适应,且鉴于九子岩索道改造项目是对现有九子岩索道进行升级改造,并将索道上站延伸至天华峰一带(二级保护区内),符合风景名胜区管控要求,因此,我局同意将该索道改造项目纳入正在修编的九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全力支持上报省林业局审查。同时,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管控清单(试行)》等规定,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建设缆车、索道等特种设施建设项目。因此,莲花峰索道新建项目需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其是否具有可行性。2023年11月、2024年5月,青阳县文旅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朱备镇、庙前镇以及东九华文旅公司会同规划编制单位专家,先后赴九子岩景区、莲峰云海景区实地调研九子岩索道延伸工程项目和莲花峰索道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目前,青阳县文旅局正在招标设计单位开展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莲花峰索道建设项目、九子岩索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研究环九华山旅游发展现状与需求,充分论证索道建设项目存在与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选址方案和建设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林业局和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对接,尽快安排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及九子岩索道改建、莲花峰索道新建项目论证报告审查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池州市自然保护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自然保护地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江飞
联系电话:0566-2828110
池州市林业局
2024年7月1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