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德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积极争取升金湖“一水一策”批复 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升金湖湖面约15万亩,跨东至县和贵池区两县区,其 中约70%位于东至县。2018年以前升金湖分别由东至县政府 (上湖)、市农委(中湖)和贵池区政府(下湖)分段经营 管理。上湖区域由东至县统一发包,开展大水面养殖;中湖 由原属市农委的渔政站管理,专业渔民开展围网养殖;下湖 由牛头山镇和唐田镇发包,开展围网养殖。2018年开展突出 环境问题整改,市政府收回了三家的湖面管理权和经营权, 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管理处统一管理、生态公司统一经 营、县区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受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长 江十年禁捕等多因素影响,自2018年以来升金湖停止了人 工渔业养殖和渔业捕捞活动。
二、提案办理的相关情况
(一)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湿地生态补偿条例》,2024年6月1日 起施行。目前各省根据《湿地生态补偿条例》,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正在编制细则、制定相关政策。我们将关注即将出 台的相关政策并争取政策支持。
二是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升金湖自然保护区作 为我省唯一一处国际重要湿地,每年申请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资金,主要用于补偿因保护湿地及珍稀候鸟给农户带来 的经济损失。如2024年获批专项资金2000万元,流转了湖 区周边约5.4万亩种植和养殖好口,用于开展生态修复的同 时保障了湖区周边群众的经济利益。为保护区范围内的全部 农田购置鸟类致害农作物保险,一旦发生损失,农户可向国 元保险申请补偿,核准后由国元保险按照损失程度给予每亩 50-400元不等的补偿。
三是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作。自2015年以来升金湖保护区在湖区周边的土于口、湖汉、湖滩,种植苦草、马来 眼子菜、范草、水车前、睡莲、菰等水生植被,累计完成水生植被修复7380亩,湖滩地修复19500亩。
(二)升金湖生态渔业管理体系
一是开展资源本底调查。2023年保护区管理处组织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对鱼类种类和密度做了详细调查,基本摸清升金湖鱼类种群的现状;目前保护区管理处委托第三方在综合科考的基础上开展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监测,系统调查鱼类的种群结构,分析鱼类种群对水生植物及水质的影响 等,推算鱼类种群调控的需求,为编制“一湖一策”和申请 渔业捕捞奠定基础。
二是借鉴先进做法,构建生态渔业管理体系。2023年7 月市政协率市林业局、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赴贵州省考察湿地保护利用工作,重点考察了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鱼虾种群调控工作。建议借鉴贵州草海保护区的先进做法,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东至县政府、贵池区政府、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配合,经科学调查、全面论证,制定科学合 理合法合规的捕捞方案、办理捕捞手续后,由国有平台公司统一实施。
(三)保护区的分区管理和制定准入负面清单
一是保护区的分区管理。升金湖保护区始建于1986年, 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8年批复的总体规划中就明确了保护区三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目前保护区管理处也是依据“湿地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分区管理。
二是功能区调整。2020年开始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申请调出保护区内的中心村、基本农田、重点项目用地等,并补充同等面积的公益林保障保护区面积不减少;同时 将原有的三区变更为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该方案目前已通过省政府审查,待国务院批复。
三是颁布准入管控清单。2023年1月5日,安徽省林业局印发了《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管控清单(试行)》,分别列出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中央、省出台的各种管理政策,依法依规做好湿地保护、积极探索湿地综合利用。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做好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升金湖保护发展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关注升金湖保护区,并积极建言献策。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升金湖管理处 宋昀微
联系电话:14755521266
池州市林业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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