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5:54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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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情况
(一)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林业局始终把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统领林业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人作为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林业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工作统筹推进、高效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同步落实。今年以来,由局领导带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理论学习10次,举办林业绿色大讲堂2次。三是严格落实述法制度。认真学习领会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深刻认识到述法工作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述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从而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二)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从源头上防范和应对风险。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依照《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切实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二是扎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规范签订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林业重大决策、审核涉林重要文件、审查重大项目协议、指导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将局党组规范性文件和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按要求报备,今年集中清理文件废除和失效文件共9件。四是严格管理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严格按照上网信息审查签发程序执行,严把“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政务信息。
(三)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入项目一线主动靠前指导,持续优化服务,全力为市级重点项目提供要素保障。全市完成审批150宗,使用林地定额约400公顷,其中使用省级定额120公顷。项目包括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青阳县山阡里水库建设工程、安徽省气象灾害监测系统优化提升工程、镁铝轻合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等重点工程。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审批办事流程,市级林业主管部门3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授权进驻市政务大厅。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梳理调整《林业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缩短行政许可时限。三是积极防范化解涉林风险隐患。强化涉林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稳妥规范处置涉林信访案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响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馈事项和上级转办件,按程序规范答复咨询事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共办理74件,其中信访件共18件,12345政务热线56件,全部按规定办理。四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对给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处置清理,优化林业系统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五是规范实施地方性法规。规范实施《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拔除11个乡镇级疫点、减少105个发病小班、疫情发生面积减少1.1万亩,东至县连续两年实现无疫情。适用《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查处2起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案件,罚款1.2万元。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承办市五届三次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5件,协办件2件,其中闭会建议5件),五届三次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为主办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以竹代塑”推广应用、竹产业发展、候鸟侵食农作物补偿政策、简化林地审批、和美乡村绿化美化、国储林建设、自然保护地建设等各方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二是做好法治问题整改。根据《池州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工作指引清单》《池州市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按照“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权规定对县区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管,提高执法质量。全年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286宗,全市赋权乡镇工作正在推进中。另外对全市2023年办结的299宗行政处罚和153宗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合格率100%。
(五)积极营造学法普法氛围。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全市林业工作,制定了2024年度池州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格局,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科技周”“林草普法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共建活动,分别在商之都广场和九华天池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林草普法宣传月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森林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湿地保护法》 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活动开展情况均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积极报送市法宣办征集依法普法典型案例2篇。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二是普法力量有待提高。林业部门中专门普法人员较少,工作队伍中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专业性不够,对法学理论理解能力较弱,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学法、用法、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奋力谱写池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的领导和部署,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涉林领域法治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行政审批效率。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护松行动,加强以案释法,通过实际查处的典型案例,警醒干部与群众牢牢握紧法律准绳,全力守护好森林生态安全。
(三)持续强化涉林领域学法普法。扎实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