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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505-00007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池州市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30
废止日期:
池州市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30 14:59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3429-B1 池州市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3429-B2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3429-B3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标准
3429-02 池州市林业局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09号)
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的农户  1.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2.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每亩补助500元,自2021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亩。
根据验收合格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12082
3429-03 池州市林业局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保护补偿  1、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59号)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10号)  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的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每亩16元  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天然商品林协议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28112
3429-04 池州市林业局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878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10号) 3、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59号)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16元/亩。 2025年省级20元/亩;对国家级提标4元/亩。 各县、区根据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2828112
3429-05 池州市林业局 生态护林员支出 1.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59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10号)
3.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5〕1号)。
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受聘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人员。 根据国家拨付的资金总额和我省脱贫地区脱贫人口选聘落实的生态护林员总人数,2024年人均不超过8000元。 在乡镇考核合格基础上,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省按年拨付资金,各地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0566-28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