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池州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项目
服务范围:池州市全部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2025年6月6日《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和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要求,结合国家、省指导组及市县意见,对池州市现有的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进一步优化,梳理前期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情况,按照撤销、归并、回填、功能区调整等形式,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根据成果编制要求,最终完成《池州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图件、数据库及相关举证材料。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按询价文件和采购人及合同规定编制、提交合格的报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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