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雨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评选市树市花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2002年3月27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市树为香樟树、市花为杏花的决定,距今已有20来年。随着年复一年的宣传推广和使用,作为市树市花的香樟和杏花已经深入人心。“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杏花不仅代表着饮誉天下的杏花村,还代表着诗意与文化,杏花作为市花,具有池州的特色,也彰显了池州的文化底蕴。而且,我市城市形象宣传语为“一池山水 千载诗城”,城市形象标识图形由代表池州特色的杏花、九华山、升金湖等元素设计变化而来,并广泛应用于全市招商引资、文旅推介、会议会展、论坛赛事、友好交往等活动和各类涉外交流活动和传播平台,影响深远。香樟树作为池州历史悠久的乡土树种,生命力强,有吸烟滞尘、涵养水源、固土防沙和美化环境的效果,是城市绿化和经济价值极高的树种,其四季常绿的特质也象征着生机与活力,与池州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相契合。我市香樟分布广泛,百年以上的香樟古树有34株,而城区内东湖中路的“三棵树”、兴济桥头的香樟树以及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的香樟树,亦深受市民喜爱。
二、市树市花的评选,是全市的一件大事,需要经过一系列规范程序,从推选发动、市民投票到专家评审、政府审定、再到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决定,最后还需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市树、市花”评选结果。每一阶段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宜轻易更改。
综上所述,重新评选市树市花,目前条件不成熟。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池州林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C 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科 钱佳佳
联系电话:0566-2812331
池州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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