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重点工作 |
工作举措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 1 |
持续推进绿美江淮行动 |
一是明确任务。根据《安徽省绿美江淮行动建设规划(2023-2027年)要求,2025年,我市打造绿美村庄11个,绿美乡镇4个。二是合理分配。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和美村庄建设,合理分配绿美村庄和绿美乡镇建设任务。三是加强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
许波 |
绿化办 |
| 2 |
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
一是精心组织好市级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带头履行义务植树义务,动员市绿委各成员单位、驻池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二是“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义务植树活动的8种尽责形式,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0次,悬挂横幅标语20条,发放宣传单3万份,宣传册1万余份。三是发挥“互联网+义务植树”的作用,指导各县区在全民义务植树网站上线各类尽责项目。目前,我市已上线项目120个,完成项目120个,报名参与活动志愿者3000人。 |
许波 |
绿化办 |
| 3 |
打造省级古树公园2个(贵池区源溪银杏古树公园—省级拨付31万元、青阳酉华青檀古树公园-省级拨付30万元) |
一是科学编制方案。结合古树实际和周边环境等因素量身设计古树公园建设方案并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提高方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合理性。二是合理使用资金。按照省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省级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树体修复和古树科普教育,鼓励地方自筹资金参与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施工监管。明确责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古树公园建设方案进行施工,督促有关县局、乡镇对施工安全、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古树公园的建造,于11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
许波 |
绿化办 |
| 4 |
修复一级古树2株(省级拨付资金13.5万)二级古树5株(贵池区3株、东至县2株——市级财政20万) |
一是科学开展保护修复。根据古树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量身设计古树保护修复方案,组织专家做好全过程监督和指导。二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三是质量把关。督促有关县区按程序组织招投标,严格按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技术规程开展保护修复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 |
许波 |
绿化办 |
| 5 |
大力发展竹产业、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 |
一季度推进东至、石台、青阳县竹循环产业园项目签约,指导贵池区、青阳县完成省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批复工作。二季度推进贵池区竹林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对接市投资促进局,组建双招双引项目专班,分解目标任务;制定池州市2025年度食(药)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三季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食用林产品)宣传周活动,积极配合省局开展食用林产品抽检工作。四季度督促东至、石台、青阳县竹循环产业园项目投产,召开《池州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督促省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项目完成验收与资金拨付工作。 |
胡敏 |
产业站 |
| 6 |
深化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 |
明确各县区9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以小切口持续推进深化集体林区制度改革。(贵池区:积极支持“以竹代塑”、林权收储;东至县: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林权服务平台试点;石台县:“国有+集体”场村合作、优化林木采伐试点;青阳县:探索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试点;九华山:古树名木认养工作)。 |
胡敏 |
林改科 |
| 7 |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工作 |
2025年我局承办市五届四次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8件(议案1件),协办件2件),五届四次政协委员提案7件(均为主办件2件,协办件5件)。 |
胡敏 |
林改科 |
| 8 |
持续做好信访
维稳工作 |
严格按照《池州市林业局信访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池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工作举措》进行办理信访。强化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受理、转办、督办、回访、提级办理运行机制,逐项闭环解决。 |
胡敏 |
林改科 |
| 9 |
优化林地要素
保障 |
一季度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摸排全市重点项目用林情况,科学分配林地定额; 二季度摸排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季度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检查、组织涉林问题整改销号;四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总结全年工作。 |
胡敏 |
森林资源管理科 |
| 10 |
加强森林资源
管护 |
一季度完善2024年度林草执法收尾工作, 重点推进三期3094个图斑的自查核实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图斑同步开展查处整改工作;二季度持续深化林草湿沙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林草湿沙普查图斑内业区划,完成图斑属性等外业调查。三季度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时开展 2025年度森林督查图斑核实工作。配合省林业局完成普查工作的外业样地调查工作。四季度全面梳理本年度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优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
胡敏 |
资源站 |
| 11 |
完善国家级和
省级公益林数据 |
根据省林业局文件要求,在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和档案资料,进一步核实完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数据。 |
胡敏 |
资源站 |
| 12 |
“绿美江淮池州行动”2025年营造林年度任务及秋季自查验收 |
1、印发《池州市关于做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池林办字﹝2025﹞1号)
2、印发《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和“十五五”营造林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 |
汪文凯 |
林业站 |
| 13 |
东至县2024年省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 |
项目总投资2254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000万元,建设期:2024-2025年,建设面积6796亩,其中油茶新造林面积400亩、低改低效林改造面积793亩,中幼林抚育面积5603亩(其中油茶示范片1545亩),新修林道2公里、作业道路30公里,铺设灌溉系统1545亩,开展技术培训2次。 |
汪文凯 |
林业站 |
| 14 |
2025年中央及省级以上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石台县国有林场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省级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2025年中央预算内项目(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
1、石台县国有林场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央财政资金139.83万亩,人工造林1000亩;
2、省级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省财政资金256.4万元,建设面积6410亩,其中退化林修复项目1个(1760亩)、森林抚育项目3个(4650亩)。
3、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中央财政资金1108万元,建设面积3.93万亩(人工造林0.25万亩,退还林修复1.08万亩,封山育林26.万亩)。其中东至县2.29万亩,石台县1.64万亩 |
汪文凯 |
林业站 |
| 15 |
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 |
1、完成2023年申报,2025年验收11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及验收工作。
2、持续开展2024年申报,2026年验收2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工作。 |
汪文凯 |
林业站 |
| 16 |
国家储备林项目 |
1.开展国家储备林已建项目评估工作;
2、持续推进贵池区、东至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首批各10万亩项目建设,同时,指导石台县、青阳县积极开展储备林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
汪文凯 |
林业站 |
| 17 |
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
第一季度:申报东至县花榈木为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完成中央、省级财政投资林草种质资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复及备案。第二季度:开展全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审查汇总;推进种质资源库等项目建设;开展母树林良种选育等工作。第三季度:编制全市林草种质资源目录;继续开展母树林良种选育及种苗执法双随机等行动。 |
汪文凯 |
种苗站 |
| 18 |
野生动物保护 |
一季度开展“清风行动2025”“春季护鸟专项行动”等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开展零野味过大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同步水鸟调查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工作。
二季度开展“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非法猎捕蛇类等野生动物执法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三季度组织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
四季度开展“网盾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冬季候鸟保护监测工作;开展野生动物活动月主题宣传活动。
全年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测、人工繁育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 |
汪文凯 |
森防站 |
| 19 |
林长制改革工作 |
一季度拟定池州市林长制工作要点,制定示范区先行区创新点年度工作计划。
二季度适时提请市级总林长召开市级林长会议。
三季度持续推进示范区先行区创新点任务落实。
四季度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工作。
全年度常态化做实林长“三联系”机制,及时汇总基层反馈需林长解决的问题,提请相关林长协调解决。落实“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及时提醒林长当前林业工作重点任务。 |
汪文凯 |
森防站 |
| 20 |
加强林业病虫害综合防治 |
一季度开展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工作、马尾松毛虫越冬代监测调查。
二季度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回头看,组织开展美国白蛾监测调查,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防治、5.12 林草生物防控灾害防控宣传。
三季度开展美国白蛾监测调查,开展松材线虫病即死即清。
四季度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与年度防治工作、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趋势预测。 |
汪文凯 |
森防站 |
| 21 |
加强机关党建 |
一季度开展党员春训、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二季度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三季度做好七一表彰、发展党员工作。四季度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
汪文凯 |
机关党委 |
| 22 |
1.推进《环升金湖保护区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2.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
3.完成《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初稿编制。 |
1.着力推进《环升金湖保护区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将保护区范围及周边社区纳入规划范围,优化区域游赏体系与产业布局,统筹重大建设项目,致力于形成空间管控利用“一张图”;
2.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重点解决核心保护区内人为活动频繁和保护区破碎化的问题,计划将核心保护区内村庄等调入一般控制区,并对保护区边界破碎化图斑进行统一优化;
3.完成《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初稿编制并征求县区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意见。 |
郭劭忠 |
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 |
| 23 |
全面排查整改升金湖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种养殖问题。 |
1.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
2.积极配合省环保督察组在升金湖开展现场督察,并提供调阅资料;
3.根据市局排查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发现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种养殖问题;
4.认真完成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市林业局下发涉升金湖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核查上报工作,并交办整改。 |
郭劭忠 |
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 |
| 24 |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实施升金湖等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积极开展2025年候鸟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3296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栖息地修复、鸟类监测站建设、环志站建设、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等;
2.一季度推进升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做好水生植物种植前期准备工作,包含破损圩埂的修复、圩口内的水位调控、草食性鱼类数量管控、种苗采购等;二季度根据2024年水生植物成活情况,在各项目区内补植水生植物种苗,并强化养护工作;三季度继续开展养护工作,确保水生植物成活率,计划在7月份组织开展水生植物成活率验收,并完善项目资料;四季度根据实际成活率开展项目审价、结算等工作。 |
郭劭忠 |
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 |
| 25 |
安徽省池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项目 |
1.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展;2.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组织项目物资采购建设。 |
陈劲林 |
防火科 |
| 26 |
池州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项目 |
1.学习借鉴省内其他地市项目管理实施经验;2.召开项目实施调度会,明确县区林业部门组织编制辖区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
陈劲林 |
防火科 |
| 27 |
森林防火低空
巡检项目建设 |
加强与省局对接,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制定项目建设方案。 |
陈劲林 |
防火科 |
| 28 |
参加2025年全省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员职业技能竞赛队伍集训工作 |
1.依托东至县林业局和梅城林场,完成参赛队伍人员选拔集训工作;2.由市林业局负责队伍集训经费保障工作。 |
陈劲林 |
防火科 |
| 29 |
重点时段防火
工作 |
元旦、春节、清明期间,开展防火宣传、加强防火督查和应急值守等 |
陈劲林 |
防火科 |
| 30 |
持续做好林业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
:一是组织指导县区按照进度要求实施科技推广项目(石台县皖南山区西洋参引种驯化高效栽培研究与推广项目、皖南山区香榧丰产生态栽培技术推广项目;东至县花榈木野生种质资源及濒危机理研究项目)。
二是完成26年科技项目申报,加强与省局处室对接,按照要求上报申报资料 |
陈劲林 |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 31 |
选派省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及省级林业乡土专家,强化科技服务力量;开展科技宣传和技术服务
活动等 |
发动县区林业技术人员主动申报,汇总筛选上报省局审核。
举办2025年度科技活动周。 |
陈劲林 |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 32 |
配合入村访企活动,完成省优化营商环境平台
问题交办 |
对接市政府办营商办,及时梳理平台问题联系问题反映单位并交办业务科室及县区林业部门。 |
陈劲林 |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 33 |
完成林草标准化、林草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
根据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市委农办等单位工作部署,对接局相关业务科室做好林草知识产权保护及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安排、推进指导、资料收集等工作。 |
陈劲林 |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 34 |
涉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
一季度建立自然保护地和森林资源领域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养殖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派发核查一季度自然保护地遥感线索;序时推进涉林问题整改销号(3月底4个、4月底 2个)。二季度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养殖问题整改;序时推进存量问题整改销号(6月底 13个);派发核查二季度自然保护地遥感线索;建立自然保护地、湿地和林地管控常态化管控工作机制。三季度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养殖问题整改;派发核查三季度自然保护地遥感线索;序时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等存量问题整改销号(9月底4个)。四季度督促贵池区、东至县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养殖问题整改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对各地整改情况逐一复核(共22个);派发核查四季度自然保护地遥感线索;序时推进存量问题整改销号(12月底 5个)。 |
陈劲林 |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
| 35 |
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 |
一季度持续推进九华山、齐山-平天湖、升金湖、十八索等 保护地总规编制,重点完成九华山、齐山-平天湖、升金湖3处国家级保护地规划编制。
二季度完成国家级保护地规划市级审查等程序,开展省级保护地规划市级审查。
三季度完成省级保护地规划市级审查等程序。
四季度全面完成全市保护地规划市级审查等程序待报省级审查。 |
陈劲林 |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
| 36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
一是组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参加全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启动视频部署会议。
二是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池州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同步开展论证、公示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林业局审查。三是加强同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对接,争取支持。 |
陈劲林 |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
| 37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等各类涉林问题线索开展排查,并定期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对上级下发的生态环境损害线索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
陈劲林 |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