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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300/201612-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省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池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12-14 发布日期: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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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4 16:50 来源:安徽省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解读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有关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的要求,2010年11月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意见,开展与《安徽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各涉林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等工作。根据各方面修改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组对规划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了《池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二、“十二五”林业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按照规划编制的框架要求,《池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分为六个章节,主要从回顾总结“十一五”林业发展,分析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时代背景,提出“十二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明确建设和发展重点任务,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和说明。在规划编制中注意突出以下方面:

(一)突出“十一五”林业发展的新成就。过去五年,池州市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林业投融资机制、森林保险、林权流转平台、商品林采伐管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的双增长,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长江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基础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呈现出森林资源增长、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新理念。围绕新时期池州林业的地位和使命,《规划》提出建设“生态池州”的战略构想,以此统领“十二五”林业发展,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针对林业重大问题,提出大力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现代林业建设,全面建立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使林业更好地为把池州建设成为享誉国际的名山秀水、名城宜居、民富市强、民和政通的实力池州、活力池州、魅力池州、和谐池州服务。

(三)突出“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新任务。围绕“四大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有林地达到7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林木绿化率达到65%,森林蓄积量达到2800万立方米,林业年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协调共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构架,林业支撑服务保障得力,林业资源增长、财政增收、生态增优、林业增效、农民林业收入大幅度增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根据全市林业建设现状和地貌特征,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原则和现代林业建设理念,围绕四大体系建设,对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总体区划布局。

按照地貌特征区划布局:全市仍划分为北部沿江地区、中部丘陵地区和南部山区三大林业发展区域。北部沿江地区。建设重点:沿江防护林;田、林、路、村庄实行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江滩、湖滩、河滩等宜林地建设以杨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加强湿地保护。中部丘陵地区。建设重点:发展以阔叶树为主的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建立人造板材原料林基地;沿国省道两旁建立一定规模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花卉苗木及林产品销售市场;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以干鲜果为主的经果林和毛竹林。南部山区。建设重点:营建中小水库和全市十大河流的水源涵养林,实行流域综合治理;对海拔在700米以上的中低山严禁人工造林,实行封山育林,培育生态林;对海拔700米以下的宜林地和低产林,实施造林和改造工程,按照适地适树和市场引导的原则,大力发展和培育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用材林、经果林、药用林、竹林等商品林基地;对现有人工林和竹林实施培育工程;对天然林实施保护工程;加强林业“三防”体系和基地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木竹等林产品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培育和发展带动性强、资源能源消耗低、产品质量优、绿色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利用竹木加工边角料发展食用菌;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生态观光林业。

(四)突出支持“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加快林权证发展,重点规范林权流转,完善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二是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持服务,重点完善林业服务平台,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和林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森林保险业务,完善森林保险制度。三是完善林业支持保障制度,重点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完善下游补上游、行业补偿等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林业种苗、森林抚育等各类林业补贴,完善税费扶持等。四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林权所有者对林木的处置权。五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林业经营组织改革,加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三、与上级有关规划衔接情况

(一)与全省林业发展规划衔接情况。年初省厅下发了全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我们都与有关科室联合开展了修订和衔接工作,将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工程和建设任务等主要内容纳入全省相关规划。

(二)与市规划纲要和市涉林重点专项规划衔接。目前,《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正式下发,我局前期提出的有关涉林意见基本采纳。同时与市里各涉林重点专项规划(包括生态市、环境保护、现代农业、防灾减灾、旅游等规划)进行了衔接,将我市林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工程建设和主要任务等相关内容纳入了市各有关规划,使各项数据和提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