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
政协委员释觉空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复大历山景区林区道路”的提案,由市林业局协助贵单位办理。我局安排专门人员与东至县林业局一同现场查看并进行会商,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大历山景区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北12公里处的206国道旁,1998年大历山被批准为安徽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现挂牌于东至县林业局。释觉空委员提到的大历山山脚到山顶法藏寺的一条盘山土石路由来已久,这条路是僧人生活、出行及市民进山入寺休闲观光的必经之路,也是防火应急的重要通道。我局认为该道路修复改造十分迫切,目前该盘山路已纳入大历山景区内部道路交通规划,林业部门支持该道路修复改造建设。
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之规定。建议在原有路基范围内施工,暂不要新增道路建设使用林地。目前《大历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准备报省政府批准,下一步待《大历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正式批准后,对符合该规划的各类建设活动,林业部门将积极做好服务,及时协助办理相关建设项目审核审批手续。
三、为达到该道路建设与风景区自然景观协调的效果,建议修建沥青路面,并综合考虑水土保持、交通安全、道路绿化等因素。
(联系人:陈劲林 联系电话:18156698266)
池州林业局
2020年4月24日
抄送:市政府议案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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