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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011-0004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池州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7
废止日期:
池州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17 17:20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废止)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废止 理由

备 注

1

批转市林业局关于减轻林农负担促进林农增收意见的通知

池政〔200160

适用期已过

3

关于印发池州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140

适用期已过

4

印发关于建设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池政〔200242

适用期已过

9

关于印发《池州市林权流转管理暂时办法》的通知

池政〔200448

废止,20139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

10

关于加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和旅游干线及风景名胜区可视范围内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

池政办〔20078

因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池政办〔20154号),此文件已废止。

12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池政〔201264

废止,工作任务已完成,总体规划实施为2011年至2020

13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

池政〔201286

废止,该项工作已于2016年底完成


备注:凡是文件主要内容同党和政府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法律不一致,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同机构职能、机构改革方案和精神相违背的,一律废止。对需要废止的文件,牵头清理单位在报送清理意见时,应当明确废止事由(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抵触,或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市委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被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新发布的文件涵盖或者替代的;作为文件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文件已经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等具体事由。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废止)(第二轮)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废止 理由

备 注

1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池政办〔201332

适用期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