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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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104-0002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林业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15:41
发文字号: 池林办字〔2021〕37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林业局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林长制工作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12243

 

关于印发《池州市林业局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林办字〔202137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平天湖社会事务处,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池州市林业局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池州市林业局

                         2021430

 

 

 

抄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池州市林业局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大力宣传全市林业建设成果, 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林业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和市林业局2021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事业发展重要论 述指示精神,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 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 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湿地资源培育保护责任体系, 大力弘扬林业事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做法,全面推进 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 排头兵,推进三优池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宣传方式

1、深入理论宣传。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干 部职工深化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

2、组织言论评论。采用评论员文章、新闻短评、记者感言、编辑随想、专家点评等形式,对林业工作难点及群众 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林长制体系等热点,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引导社会预 期,凝聚广泛共识。

3、开展集中采访。适时组织市内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走进林业基层和林业现场看发展采访活动,安排记者深入林业一线采访报道,集中、全面宣传我市林业发展成效。

4、组织专题访谈。适时开展各级林长和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访,全面宣传我市林业工作部署安排和效果预期。

5、加强深度报道。加强林业工作全面盘点和深度挖掘,推出综述性大稿件,大力宣传生态保护和林业建设的池 州经验。

6、做好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可推广可复制的林长制和林业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同时,通过适当形式和途径,适度、适量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警示干部群众,促进工作整改。

7、加强网络宣传。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守好网络 意识形态的主战场。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工作,积极向人民网、新华网等平台推送我市林业宣传稿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组织开展具有网络特点的宣传报道。指定网评员围绕林业宣传主题发帖跟帖,加强舆论引导。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研判处理网上舆情事件,提升网络舆情的处理能力。强化网络知识学习,提升新媒体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完善审核发布机制。

8、做好对外宣传。加强内宣资源向外宣线索转化,积极向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 播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绿色时报、安徽日报、安徽广播 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供稿,适时邀请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来我市采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和林业发展的好做法和新成效。

三、工作安排

根据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把准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活动宣传。全年林业工作宣传要点:林长制改革、造林绿化、长江(池州)经济带绿化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林权制度改革、林业投融资、林业电商平台、森林碳汇交易、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等林业创新举措,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专项行动等森林资源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森林 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功能区建设成效,增绿增效与国家森 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林业乡村振兴、花卉苗木、 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与绿色发展先进典型等。

11月份,开展造林整地、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宣传。

22月份,重点围绕国际湿地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通过编发手机短信,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印发告知书、签订责任状,在报纸、广播和公众号开展宣传。

33月份,开展义务植树四十周年和生态廊道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林长制改革工作成效和林业工作计划,各地造林绿化进度与典型事迹,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活动。

44月份,重点开展平安林区法制宣传,按照安徽省第39个爱鸟周宣传部署开展宣传,同时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宣传。与团市委、市文旅局等单位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系列宣传活动。

55月份,重点围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开展宣传, 在升金湖周边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入村入校,引导群 众积极参与保护环境,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 护相关法规宣传。

66月份,围绕世界环境日开展宣传,在升金湖周边村落开展宣传活动,协同湖区周边村落开展湖区垃圾清理活动。组织林业志愿者,开展爱绿护绿宣传活动。

76-10月份,结合森林资源督查工作,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活动。

87月份,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林业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政治修养,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风貌。

910月份,重点围绕安徽省保护野生动物日开展 宣传,制作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升金湖越冬候鸟保护宣传、爱鸟护鸟、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全市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着重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扑救 及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地方党委政府森林防火工作重要决 策,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1011月份,开展造林整地宣传;围绕安徽湿地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工作;配合新华社、新闻社等媒体做好升金湖候鸟迁徙相关专题报道。

1112月份,围绕宪法日开展宪法主题宣传;进一步宣传《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长江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村入户张贴发放《关于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加强保护越冬候鸟的通告》;开展冬至前后重点时间段森林防火宣传。

12、全年开展机关党建宣传,开展七五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立法宣传;开展春节期间升金湖候鸟保护专项检查执法、适时开展越冬候鸟投食等活动。承办绿色中国行——走进美丽池州暨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系列宣传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森林旅游节、义乌森博会、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促发展的宣传理念,把宣传活动贯穿到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各地应将林业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明确专人负责,主动谋划、策划,及时 向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和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送宣传素材(线索)。各合作媒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充 分运用报刊、电视、电台和新媒体,多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突出主题,不断拓展宣传形式。注重发挥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市绿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作用,收集更多的宣传素材,丰富林业宣传的内涵,扩大林业宣传的外延,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准确地进行林业大宣传,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鲜活度、说服力。主动做好媒体对接工作,形成林业部门与各类媒体的良性互动宣传格局,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扩大林业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

3、严格考核,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将林长制和林业宣传作为年度综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对林业宣传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对抓宣传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不断完善健全林业宣传工作的激励导向长效机制。

池州市林业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30 15:41 信息来源:池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