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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林业 / 池林办字
标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池林办字〔2022〕68号
成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日期: 2022-07-19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保护站 咨询电话: 0566-2812243
关于印发《池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14:55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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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现将《池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林业局

                             2022719

  

池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 

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池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林业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 

参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从国(境)外入侵,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主要栖息地并造成较大经济或生态损失的重点物种名单、安徽省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结合我市前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等普查工作成果以及其他新发的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初拟了我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列入名单,但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有日常监测普查数据补充)。

 

池州市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类别

序号

有害生物种类

昆虫类(6种)

1

悬铃木方翅网蝽

2

松突圆蚧

3

枣实蝇

4

美国白蛾

5

红火蚁

6

温室白粉虱

植物病原微生物(2种)

7

松材线虫

8

猕猴桃细菌性溃疡病菌

植物类(9种)

9

凤眼莲

10

加拿大一枝黄花

11

空心莲子草

12

菟丝子

13

刺苍耳

14

刺苋

15

毒麦

16

美洲商陆

17

豚草

动物类

 

 

 

 

 

 

 

 

以上名录将在咨询专家后,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

(二)普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森林、湿地生态系统。

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受人为和自然干扰严重的林业生态系统、经济贸易往来和人类活动频繁地区以及主要入境口岸等外来入侵物种重点分布区。

二、普查内容和方法 

(一) 普查内容 

重点调查新发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地点、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结合地理信息系统,掌握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在我市的空间分布及其特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县域(县级行政区划单元)或自然保护地内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危害等基础数据信息;

2.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

3.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照片、影像(陆生脊椎动物)等资料;

4.总结分析基础调查数据,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入侵趋势,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规划。

(二)普查技术和方法 

以地面调查为主,卫星及无人机遥感技术为辅。主要以普查数据采集APP为基础,结合踏查、样地调查、走访调查、场地调查等开展外业调查,全面系统地获取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数据、标本、样品及相关资料。

1.调查设计。各县区(自然保护地)普查实施机构在踏查前,根据历年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通过查阅历史发生资料、走访及问卷调查,了解当地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和发生情况,确定重点调查路线和重点调查区域。

2.野外调查。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盛期或症状显露期,以县区(自然保护地)为单位开展线路踏查,重点区域不少于2次踏查,一般区域不少于1次踏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踏查强度。当踏查结果满足条件时,设立样地进行详查。调查时应记录详细调查信息,采集标本,拍摄影像资料,并通过普查数据采集APP填报数据。对没有记录的疑似新外来入侵物种,应采集标本及记录相关信息,及时邀请专家组进行鉴定。

普查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包括踏查、样地调查、标本采集与整理、影像拍摄与整理、普查结果报送与审核)详见《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三)预期成果 

1.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2.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标本;

3.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报告。

三、计划安排 

本次普查时间为20222-202312月。普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3个阶段。

(一) 准备阶段(20222-20224月) 

按照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相关要求,完成我市外来入侵物种含林业有害生物有关情况问卷调查和上报工作。

制定池州市林业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各县区制定本辖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开展普查技术培训工作。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组建普查工作组织体系和专家团队,明确普查工作组织形式和承担主体,并做好普查工作经费落实和相关物资准备工作。

(二)第一阶段(20224-202212月) 

1.开展外业调查。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

2.开展指导评估。市林业局适时开展普查指导,了解掌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普查工作进行评估。202210-12月配合国家林草局工作组开展实地指导和调研工作。

3.阶段性成果汇总。20221120日前,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将所有汇总结果通过普查数据采集APP上报,形成标准规范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报告。市林业局对全市普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第二阶段(20231-20239月) 

1.普查任务审核。20231-4月,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普查信息系统对已执行的普查任务进行审核,包括踏查路线完成率、样地调查任务完成率、标本采集任务完成率等。市林业局配合省林业局对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审核。

2.普查数据审核。20231-4月,市林业局配合省林业局专家团队对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普查数据及标本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样地设置的规范性、调查方法的标准性、调查数据和结果记录的准确性以及现场影像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并返回数据条段。

3.外业补充调查。20234-9月,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草局、省级专家团队审核意见,针对物种鉴定不准确、数据采集不完整、照片拍摄不到位、疑似新入侵物种信息不详细等情况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4.报送方式。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统计汇总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数据采集APP逐级上报,内容包括路线踏查记录、样地调查记录、标本采集及鉴定记录、影像资料等。

5.成果汇总。所有汇总结果均通过普查数据采集APP上报,形成标准规范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报告。20239月底前,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上报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202310月上旬前,完成我市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四、组织管理 

(一)组织体系 

市林业局成立全市林业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然保护站,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协调部署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全市林业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汪文凯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员:张亚萍  市林业局森防站(自然保护站)站长

  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负责人

  市林业局计财科负责人

何桐彤  市林业局资源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亚萍同志担任。

成员科室工作职责:由自然保护站牵头,计财科负责提供日常工作经费,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等其他成员科室负责制定普查物种名单和实施方案,组织普查技术培训、指导普查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普查工作,细化落实普查任务。

(二)专家团队 

成立池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家组,由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池州学院专家组成,负责普查技术方案、相关技术报告的审定、外来入侵物种的鉴定,普查数据的抽查审核,负责对基层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普查形式 

一是以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结合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普查;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模式,由第三方承担普查。

(四)质量管理 

为保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高质量开展并取得成效,市林业局将加强对普查工作进度及任务完成质量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定期普查评估,强化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资金保障 

普查工作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规定分别安排。各地要落实保障责任,将普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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