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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林业 / 池林办字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蛇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池林办字〔2022〕48号
成文日期: 2022-04-21 发布日期: 2022-04-21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保护站 咨询电话: 0566-2812243
关于进一步加强蛇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15:17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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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夏季是非法猎捕、交易、食用蛇类等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蛇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蛇类等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违法猎捕和经营蛇类等野生动物行为,不仅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推动绿色发展的需要,也是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把加强蛇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有效保护措施,切实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巡查巡护 

各地要组织力量集中清理收缴猎捕蛇类等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保护野生动物安全;要切实做好蛇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巡查管护,设立保护标牌,加大警示宣传,发现违法违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行为要立即制止,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的野外生存环境。

三、加大执法力度 

各地要收集掌握蛇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信息线索,在蛇类等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地区或乱捕滥猎依法地区,组织人员布控,力争查处一批非法猎捕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加大对蛇类药用养殖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督检查,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和交易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人工繁育单位予以清理整顿;在主要居民区、小街小巷,要组织力量,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兜售蛇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和饭店的管理,坚决禁止非法经营蛇类等野生动物行为;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查处非法运输蛇类等野生动物行为。在加强蛇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查处的问题,要力求追根溯源,深挖违法经营窝点,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涉嫌刑事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抖音等线上媒体和开展线下专项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禁食野生动物的政策和保护蛇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表率作用,不购买、不食用蛇类等野生动物,倡导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池州市林业局

                20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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