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林业局!
首页 / 资讯中心 / 县区动态

东至县林业局多措并举开展林业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2-08-15 15:30
[字号: 默认 超大]

近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烧制白炭等一些热点、焦点问题,东至县林业局认真研究对策,从“抓源头,治流通,强管理”入手,出实招,求实效,多措并举开展林业整治工作。

     抓源头。规范采伐程序,严格执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严格限额采伐,重拳打击无证砍伐、少批多砍、批东砍西,采伐天然林,主伐公益林等乱砍滥伐行为。东至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的多个采伐督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各小班检查督促限额采伐落实情况,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缺位、越位现象进行及时监督。从源头进行有效治理。

     治流通。规范流通市场秩序。一是明确规定林农出售林木资源必须证件手续齐全,木材加工企业不得收购无证木材。二是严格加工许可证核发,依法对木材加工企业实行年检,对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无证加工企业坚决取缔。三是加大对私收、私运木材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危害森林资源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的木材加工企业和收购个人给予重拳打击。日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烧制白炭企业216门炭窑彻底拆毁。进一步加强了对木材流通环节的治理。

     强管理。东至县林业局多次召开会议,强调严肃木竹检查站依法检查行为,并采取多项措施,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木竹检查站工作人员正常交流机制,创新值班制度,改变以往定式化管理模式;二是强化稽查,形成有效监督。局成立稽查组,成员不固定,时间临时定,不定期对木材运输进行稽查。三是林业站必须据实见货开具木材外运证,从源头做到货证相符。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对林业站不据实开证,二次运输人为放行,木检站变价处理人为放关等行为,发现问题,先停岗,后查实处理。林业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东至县林业局  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