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全县森林火险等级已达到五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森林防火戒严。
一、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严禁携带一切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值守制度,所有有关人员到岗到位。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2119”或拨打“110”、“119”。
四、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凡违章用火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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