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林业局!
首页 / 资讯中心 / 县区动态

东至县七项措施严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02-07 01:24
[字号: 默认 超大]

东至县将春节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明纪律,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元月28日,县长孙革新主持召开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防火调度会,传达贯彻省、市森林防火防火会议精神,严明森林防火纪律,部署安排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元月2830日,县委书记史孺牛、县长孙革新、副县长王少敏等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各乡镇检查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安排落实情况。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及时印制10000份到林区张贴;将《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印刷10000份,第一时间在林区街道、村庄、路口、商店、烟花炮竹销售点张贴;县电视台不间断播发市森防指命令警示字幕;对《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和东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每天全文播发;将市森防指命令有关规定,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平台,春节期间向所有手机用户发送警示短信;县森防指短信平台,每天向乡镇、村、护林员发送森林防火提示短信;开展正反两方面宣传,全县安排42辆宣传车,对《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和东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林区不间断巡回广播。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尤其是近期失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批捕在押的典型案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在林区群众中广泛宣传,震慑警示。

三、强化火源管理。春节期间,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得离开辖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严格落实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护林员,加派巡护力量,护林员带红袖章包山场、坟场看管的“三级联保”措施;乡镇政府、治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乡镇林业站人员统一调度,形成合力,在林区进山路口设立检查卡,对进山人员开展登记检查,严禁带火种进山,按照市森防指命令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四是强化应急准备。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队全员集中,全天候待命,进入临战状态。对扑火车辆、物资、装备保持良好状态,县林业局再次增加储备森林防火物资,确保应急准备到位;各部门按县森防指制定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落实。对公安、武警、消防、城管力量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县森防指下达调度命令后,及时出警。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负责人春节期间深入各乡镇,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自元月2730日,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林业局负责人,组成三个督查组,直接到山场、坟场、重点地段开展督查,发现空挡漏洞责令立即整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春节期间,每天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在岗及森林防火值班情况,县林业局每天对基层林业站、森林派出所、国有林场负责人在岗情况开展抽查,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六、严格值班报告。发生森林火情,乡镇党政一把手第一时间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绝对禁止迟报、瞒报现象发生。火灾扑灭后,火场未彻底清理完毕,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得离开火灾现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乡镇火情报告后,县政府和林业局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将查实的火灾情况及时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值班室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每天安排负责人带班,按规定做好防火值班接警记录,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林火卫星热点“零报告”制定,对卫星监测的热点,确保在2小时内查实清楚,及时上报,属于违规用火的,由森林派出所依法处理。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森林防火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生森林火灾及接到违规使用明火报告的,森林公安派出所第一时间到场,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对元月份以来所有涉及林火案件,必须在农历年内查处到位,严惩火灾肇事者;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火灾,由于火源管控不到位,火灾上报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