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春节前后森林火险持续居高的严峻形势,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明纪律,狠抓落实,全力备战,大打一场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了元月25日至春节期间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直有关单位全部到镇进村;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保持在岗,不离开辖区范围,全力做好指挥调度;乡镇包村干部都在各自的联系村和联系村民组驻点,各地护林员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劝阻和消除;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死看硬守、严防死守。
二是紧急动员部署。元月24日晚,县委县政府召开森林防火紧急会议,李军书记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当前及春节期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元月26日上午,在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杨波县长就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县近期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 、再部署、再落实;元月28日上午县委常委会议再次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元月28日下午,县政府召开安委会2014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会,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又进行了布置。
自元月21日至28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连续紧急下发通知、通报(石森防指〔2014〕4-6号、石森防指明电〔2014〕1-5号),将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立即传达落实到各地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对有关情况及时通报。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标语等媒介,加大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县电视台在每晚重要时段播放森林火险预警公告,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对《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每天全文播发;在城乡31辆公交车张贴标语80余条,在全县城乡共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1000余条;连续3次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公告(〔2014〕3-5号,1月21日至2月4日共15天),并在乡镇、村、组广泛张贴;及时印制《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第一号)35000份,第一时间分发到每家每户;通过电信、移动公司,在春节前后连续多天向全县所有手机用户发送警示短信共35万多条,利用县气象短信平台,每天两次向县、乡镇、村有关人员和基层护林员发送森林防火提示短信;各地共出动30辆宣传车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多渠道公布火情火灾报警电话;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森林火灾批捕在押及违规野外用火的典型案件,通过县电视台及时公开曝光,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震慑警示效果明显。
四是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按照《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第一号)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五是严格值班报告和强化应急准备。县、乡都安要求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了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县森林消防大队、乡镇半专业队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县公安消防大队按指挥调度随时增援。扑火车辆、装备等都保持良好状态,适时增加森林防扑火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组织安全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六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森林防火压力。为有效降低持续居高的森林火险等级,防止森林火灾发生,1月28日傍晚至29日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气象局,在牯牛景区管委会共发射9枚人工增雨火箭弹,通过人工干预增加降雨量,全县普降小雨,平均雨量达6毫米,森林防火压力有所缓解。
七是加强督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督查组以及县监察局、防火办联合督查组深入村组和一些重点区域开展了多轮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是严格执法。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森林防火有关案件必须快查严惩的要求,坚决加大森林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生森林火灾及违规使用明火的,森林公安都第一时间到场,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严惩火灾肇事者,对肇事者都第一时间进行了刑事或行政处罚。严格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反复强调,对发生火灾,由于火源管控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不力等,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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