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精神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再清理工作的通知》,县林业局根据部门职能,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于近期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再清理工作。
此次再清理内容共分两项:一是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凡是没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公布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列入本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中。二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凡是没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公布取消或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列入本部门(单位)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
在此次清理中,县林业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对已有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精简和优化,最终拟定保留14项行政许可项目和2项非行政许可项目,暂停1项行政许可项目。
通过此次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行为,更加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行政审批发挥积极的作用。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