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林业局!
首页 / 资讯中心 / 县区动态

青阳县四项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5-08-18 08:57
[字号: 默认 超大]

 

据了解,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古树名木历经数百年甚至千年沧桑,被称为“绿色古董”,是活的文物、历史的见证,是国家林木资源的瑰宝。

目前,我县已对791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其中酉华镇二酉村檀公古树被列为安徽省名木;丁桥镇独龙村银杏、蓉城镇牌楼村女贞、朱备镇九子岩枫香等15棵500年以上古树被列为安徽省一级古树。

近年来,我县积极弘扬生态文化,全县各地高度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因树施策,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全面有效的保护了古树名木。

一是建立了古树名木地理信息系统。今年,县林业局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查清了现有的791株古树名木的资源分布和生长状况,确定了古树名木的保护级别、树龄、树高、冠幅、长势等数据,拍摄照片,建立了古树名木地理信息系统,对其进行了分类并进行了挂牌保护

二是完善古树各项保护措施。根据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保护性栅栏、支架支撑、避雷针,并开展填堵树洞、防治病虫害、灌水施肥等复壮管护措施。近期,县林业局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酉华青檀、杨田皂角等6处古树名木进行了修补树洞、除腐、土壤理化等处理;丁桥镇进一步加强古树的保护,对各村开展了树木摸底调查,对树龄较长有保护价值的树种申请挂牌,镇政府出资进行保护。

三是积极弘扬古树名木的生态文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让群众了解古树名木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今年3月3日,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活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条幅10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四是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名木,在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范围内,不准挖土、堆物、建房、燃烧可燃物等一切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有效的保证了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