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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林业局荣获池州市第七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5-08-1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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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至县林业局被池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池州市第七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连续两届获此项殊荣。

 近年来,在东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该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创建工作中,该局认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创建宣传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结合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创建宣传到位。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一方面林业局利用宣传栏定期出版文明创建专刊,利用局网站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和我县林业建设成果;另一方面为规范职工文明行为,编印了林业系统职工文明手册,并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和摆放文明常识类宣传牌,倡导职工争做文明人,真正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局面。三是措施落实到位。从环境整治入手,对办公区重新规划,实现了亮化、绿化、美化要求;从人性关怀入手,通过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增强了职工归属感;从活跃机关文化入手,结合重大节日广泛开展球类、棋牌类比赛,丰富职工文体生活,活跃工作氛围,增强职工凝聚力;从关心社会入手,努力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义务献血和志愿者活动,增强职工社会责任感。四是工作结合到位。建立了公开承诺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要求职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自觉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投诉,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五是经费保障到位。对文明创建工作实行经费倾斜,不仅对机关创建工作舍得投入,同时对基层站、所办公条件改善也进行了大量投入,目前各基层单位办公硬、软件得到显著改善和提升,保障文明创建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该局改革发展成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今后各项工作的鞭策。全局干部职工倍受鼓舞,决心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趁势而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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