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职能作用,全力守护好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石台县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规定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求,6月1日至9日,石台县林长办会同县检察院、县林业局组建督查专班,对全县8个乡镇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全县1042名生态护林员开展了业务培训。
督查工作采取查阅选聘档案、核实护林员工资、走访周边群众、问询护林员职责等方式,对全县8个乡镇的生态护林员选聘、考勤考核、使用“全国生态护林员”巡护APP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随后督查组围绕生态护林员职责、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
通过督查发现,各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扎实规范、动态管理到位、档案管理较为规范,但仍存在生态护林员使用APP巡护打卡率较低等问题。下一步,各乡镇将依据督查结果,重精准、补短板、强弱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形成问题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