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扩散,有效减少疫情危害损失,保护全县松林资源安全,近日,池州市青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青阳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分总则、疫木采伐管理、疫木安全利用管理、资金奖补、有关责任、附则六个大项,三十一条措施。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防控原则。疫木采伐和安全利用管理两大项主要规定全县范围内松科植物只能在每年11月至翌年3月份进行除治性采伐,明确了疫木从采伐-运输-除害-安全利用环节的闭环管理规定。资金奖补明确了乡镇及疫木除害企业等单位,开展病枯死树清理、打孔注药、松林改培、媒介昆虫防治、疫情拔除、疫木粉碎除害、疫木管理及农户捡拾薪柴情况等防控措施的资金奖补情况。有关责任和附则,主要界定了违反松材线虫病防控有关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及其他事项。
《办法》经过多方征求意见,紧扣当前青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现状和防控实际,着力解决松材线虫病除治过程疫木监管不严、疫情久治不绝等问题,为《青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目标实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