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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日报: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获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12-1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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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潘欢欢)日前,贵池区乌沙镇灯塔村村民徐经业在林场工作时发现,有3只幼鸟在林地里,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他第一时间联系了灯塔村村两委和国网安徽电力汪湜护线爱鸟创新工作站。

“这是草鸮的幼鸟,也叫‘猴面鹰’,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幸好你们发现得及时,目前它们还依靠亲鸟在喂养,不能自主觅食。如果失去栖息地,后果将不堪设想。”经国网安徽电力汪湜护线爱鸟创新工作站工作人员检查辨认,这3只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为草鸮科的中型鸟类,由于它们长相特殊,也被叫作“猴面鹰”。

考虑到3只仓鸮幼鸟所在栖息地安全性等问题,工作人员将其送往池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进一步科学救治。”预计还要半个月,这些幼鸟的羽翼会渐渐丰满,待其具备自主觅食能力后,我们会将它们送到原地放归自然。”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今年以来,国网安徽电力汪湜护线爱鸟创新工作站已联合各方成功救助鸟类16只,顺利放飞13只。

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多。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受困,请立即联系公安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单位等,由专业救助人员进行施救,避免危及自身安全或者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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