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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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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是安徽省唯一的以珍稀越冬水鸟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捕捞活动。地方也上报称自然保护区内已实现“无网、无船、无人”目标,并聘请专业护鱼队伍进行保护。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问题猖獗,升金湖大桥附近连续多晚出现多名偷捕人员,这些偷捕人在湖岸边放置地笼网和利用锚杆锚鱼外,甚至还明目张胆利用小船在保护区内违法放网捕鱼。附近鱼贩在升金湖和长江干流多个非法捕鱼点长期收取偷捕的野生渔获,然后送至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创伢水产和安庆市迎江区建设路韩记水产批发市场等处销售,已形成长期稳定的违法偷捕、收购、销售野生鱼的产业链。长江池州段胜利镇附近水域也普遍存在非法锚鱼现象。

进一步调查发现,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日常监管流于形式,2021年全年涉及非法捕鱼的行政立案处罚案件仅39起,且多为个人钓鱼等性质较轻微案件,未发现使用船只放网捕鱼现象。护鱼人员长期纵容附近村民下网捕鱼、锚鱼,甚至使用之前收缴船只非法捕鱼。更为恶劣的是,保护区内13个护鱼点的护鱼人员普遍存在监守自盗问题,其中新华护鱼点、三千亩护鱼点的护鱼人员2018年以来利用工作之便长期使用巡湖船只和收缴的禁用渔具在保护区内违法捕捞野生鱼类,捕杀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凤头鸊鷉,盗采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菱角,并将非法偷捕渔获和盗采的野生植物进行销售获利。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披露的非法捕捞及非法渔获交易、非法采摘国家保护植物、非法猎捕鸟类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对涉嫌履职不力、监守自盗等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开展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打击非法偷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加快建设和启用升金湖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技防水平”,严防问题反弹。

4.在全市深入开展渔政执法、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杜绝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行为再次出现。

5.举一反三,加大长江池州段渔政管理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捕捞、交易等行为。

四、目标任务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禁止非法狩猎、捕捞、采摘等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依规对披露的非法捕捞及非法渔获交易、非法采摘国家保护植物、非法猎捕鸟类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对交办的升金湖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线索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其中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7人,转行政处罚9人,移交市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处理5人,1人自然死亡。

2.对涉嫌履职不力、监守自盗等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完成对升金湖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3.开展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打击非法偷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加快建设和启用升金湖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技防水平”,严防问题反弹。2022年8月24日,市政府办印发《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等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查处升金湖违法捕捞案件65起。通过发放一封信、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流动播放广播录音、电子广告屏播放宣传标语、安装公告宣传牌等,多渠道发布自然保护区禁捕等有关宣传信息,强化宣传效果。升金湖管理处重新修订有奖举报通告并在湖区周边张贴,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力度,同时联合属地政府在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普法“进社区”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重新修订优化了《升金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执法巡查管理制度》等制度,出台《升金湖保护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联防联控体制,发挥“人防+技防”作用,压实执法巡护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在现有智慧监管平台“EPC+O”项目基础上,新增5套热成像云台摄像设备、4套夜视仪以及100套具有对讲功能的巡护执法记录仪,在保护区重点区域实现夜视全覆盖,并与三大运营商合作在核心区设置电子围栏,发送保护区核心区过境提醒短信100万余条。

4.在全市深入开展渔政执法、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杜绝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行为再次出现。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地从业人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警示教育和能力提升培训班。市林业局于2023年1月18日对升金湖管理处、执法巡查大队、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公司开展警示教育谈话。升金湖管理处于4月28日、6月9日、7月31日在全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5.举一反三,加大长江池州段渔政管理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捕捞、交易等行为。加大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开展联合执法39次,长江重点水域开展夜查夜巡,巡直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严查非法捕捞、交易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389;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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