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23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池州市贵池区百牙中路188号池州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处,联系电话:1386682700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zzp5817@163.com。
池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4日
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夯实森林防火基层治理基础,扎实推进全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推进森林防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3〕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池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统领,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构建起“市、县、乡镇、村”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体系,打通乡镇、村两级森林防火的“最后一公里”,将火源管控、联防联控、隐患排查、人员物资、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一并纳入网格,通过“一格一长、一格多员、一员多责”的形式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切实做到“火有人防、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划定森林防火网格。2024年2月底前,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划分,科学划定市、县、乡镇、村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完成网格的登记造册,内容包括:网格区域范围、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物资储备情况。完成网格管理人员的“定格、定人、定责、定图”。青阳县同时完成在青阳县森林防火指挥平台的上图定位。2024年5月底前,各县(区)在林长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网格管理人员姓名、区域概况、职责任务和监督电话。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增强网格管火功能。落实市级林长季度巡林、县(区)级林长双月巡林、乡级林长每月巡林、村级林长半月巡林制度,落实网格员护林防火巡护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护和风险隐患排查,县(区)、乡镇、村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完善整改措施。各县(区)每年在防火期之前,要科学组织对林区主要道路两边、林际周边、坟茔周边可燃物清理。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推广应用“防火码”,将扫码情况特别是以森林为主要景观的景区扫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青贵石九等毗邻地区联防联控机制,一体推进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火患整治、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防火防控措施。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建立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包括:举报电话公布、举报内容核实、奖励资金的筹措发放等。林业、应急、公安、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格处罚标准,确保处罚到位。(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国网池州供电公司)
(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结合“智慧池州”建设,2024年底前,按照“能接尽接”原则,将各景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自建视频监控,统一接入市森林防火指挥平台。力争完成九华山风景区、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森林防火指挥平台建设,实施防火网格、防灭火队伍、防火物资器材等基础数据落图定位,林区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0%以上,实现火情“预警—识别—研判—处置”全程线上调度。做好现有资源整合,加快无人机在防火巡护中的推广使用,将无人机巡护视频接入森林防火指挥平台。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
(四)建设林火阻隔系统。结合《池州市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和《池州市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规划》,2024年底前,完成增发国债的安徽省池州市森林防火道路项目和安徽省池州市生物防火隔离带项目开工建设,逐步建成系统完备的防火阻隔体系。实施九华山高山水网工程,提升风景名胜区森林火灾综合扑救能力。开展林区集中墓葬地等防火重点部位综合整治,推动蓄水池(桶)等以水灭火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强化防扑火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到2025年底,按照Ⅰ级防火县(区)建立60人以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30人以上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抓好扑火队伍建设。国有林场、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建队规模不少于15人;森林管护面积超过1万公顷的,不少于25人。森林防火重点乡级、村级,分别建成不少于15人、10人的防扑火队伍。乡镇已建消防站,按照“一站多能”统筹做好森林防扑火工作。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六)提高物资装备水平。加强各级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开展网格、重点林区物资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水罐车、接力水泵等以水灭火设备配套,加大无人机、运兵车、隔离带开挖机等机械化装备运用力度。做好网格员和火情处置队员的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套。按照分级储备、高效处置的原则,加强市、县(区)、乡镇、村网格的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到2025年底,市级防火物资器材库储备物资不低于200万元,所属三县一区防火物资器材库储备物资不低于100万元。防火重点乡镇防火物资储备不低于10万元。防火重点村至少配备防火服10套、铁锹15把、二号工具15支、灭火水枪2支。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
(七)加强防火技能训练。按照“一岗多能”的要求,组织森林防火队伍、乡镇消防站开展实战化演练和比武竞赛,提升森林防扑火应急处置能力。市、县(区)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森林防扑火实战演练。依托防火专业队力量,县(区)级应急、林业部门每年统一对镇、村网格防扑火队伍开展集中轮训,一线队员熟练掌握风力灭火机、水泵、油锯等灭火器具的操作使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市林业局。同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时间节点,调度工作进度,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管委会要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网格管理任务。
(二)落实网格人员。各级政府、部门根据网格划分数量,补充配备好护林人员,同时对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开展系统培训,提升网格化管理能力。
(三)做好经费保障。统筹资金支持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合理确定防扑火队员和村级网格员等待遇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落实防火队伍及物资储备,建立健全职业保障机制,规范防火值班人员补贴补助政策,强化激励,稳定队伍。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推进全市森林防火网格管理试点县(区)工作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对工作优异、试点取得重大进展的县(区)和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对发生人为森林火灾的责任区,根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依法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