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 60号)要求,结合2020年池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林业局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百牙中路188号市林业局,邮编: 247000,电话: 0566-2812274,传真: 0566-28122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池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 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 66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 70号)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政务公开网站架构,积极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时效,解读重点政策,推进重要举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力求做到减证便民、提效利民、为民惠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林业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 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 66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 70号)文件统一要求,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监督保障、回应关切、三大攻坚战、打击假冒侵权”等20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8项二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3条,基本实现林业工作领域全覆盖。认真做好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我局机关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信息公开。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
开。一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机构设置公开情况。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及通知发布信息4条,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内设科室简介4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二是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概况类信息7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2条。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规划计划总结情况里已经包含在内。四是行政许可及处罚事项。本年度无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117条林地审批事项。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常态化推进林业业务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重点加强本年度重点工作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推进“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的信息的公开,通过公开扩大政策和相关措施的知晓面,力促政策深入人心,举措开展得力。二是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要立足群众需要,围绕加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主题,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审核把关和发布,突出重点进行实质性解读,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升市场信心。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市林业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池州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池州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池州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二是行政收费性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由于标准依据未发生明显变化,该信息发布1条。三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九华天池入口处旅游综合服务区项目实施方案批前公示。
4.围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开。一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出台池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突出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实施保卫战、攻坚战、歼灭战“三大战役”,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遏制,全面完善省林业局下达“四率”指标要求。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连续多年实现“一控三确保”目标,受害率远低于0.5‰的控制指标,其中九华山风景区已连续33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二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将我局野生动物管理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政策、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三是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法规问答栏目,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社会保障及扶贫领域情况公开情况。加强林业服务信息公开,配备生态护林员(护湿员),聚焦贫困人口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项目,扶持发展特色林业种植业,带动贫困户长期增收稳定就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通过林权证拆分量化,推进股份合作,盘活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机制,创新林业金融融资新模式,切实满足林业“短频急小”资金需求。二是抓好林业生态修复问题整改、精准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等内容,发布信息12条,其中分类标注行业扶贫信息4条。
(二 ) 依申请公开情况
1.积极探索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文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重新梳理了网站架构,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
2.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指导。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规范度稳步提升,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 ) 政府信息管理
1.构建制度体系。及时跟进政务信息管理公开,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流程,制定相应制度,提高公开意识,做到依法公开、有序公开、及时公开。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征集部门意见、采纳部门意见、形成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审核审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考核评议的完整制度体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审查、发布协调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政务信息公开事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及文本下载设置为必填项,从源头规范发布质量;对我局2001-2019年现行有效的2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12件,废止7件,修订1件。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加强公文信息源头管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做好入侵防护、漏洞扫描、数据库审计等技术防范;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对我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月巡查、季抽查,对网站定期开展的第三方监测出不符合要求的方面及时做出整改。
(四 ) 公开平台建设 。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市林业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各级政务公开办文件统一要求,重新梳理政务公开网站架构,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监督保障、回应关切、三大攻坚战、打击假冒侵权”等20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8项二级目录,基本实现林业工作领域全覆盖。认真做好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我局机关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信息公开。积极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时效,解读重点政策,推进重要举措,严规矩、强标准、高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举措和措施,做到减证便民、提效利民、为民惠民。
2.规范公开标准。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实时更新;对我局依申请类权力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多次斟酌,确保名称规范、依据充分、类型精准。目前确定并公布权责清单40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5项。积极梳理公共服务清单28项,中介服务事项1项。积极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推行“一窗受理”,深化“最多跑一次”。安排专职人员进驻大厅,归集行政审批权限进行集中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分管,林业局办公室年轻干部为具体负责人,各科室密切配合,提高公开意识,明确责任时限,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2.强化学习培训。做好《条例》等法规学习。积极安排各县区林业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负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内容,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重新梳理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
3.保质保量完成整改。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表单,逐条对标对表,严格保证质量,逐项梳理,目前初步完成清理,并不断完善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条目鲜明、内容详实。
4.开展专项行动。我局高度重视池州市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池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按照任务分工中的具体要求和时限要求,不折不扣、按时按质完成。
5.加强社会监督。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2 | 2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0 | 1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5.8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情况:
一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池州市林业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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