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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2-27 00:00 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二是制定了《池州市林业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确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措施以及实施办法。多次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篱,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印发了《池州市林业局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四是印发了《池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方案》的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开设“标准化建设年”专栏,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3条,公开了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职能职责、领导分工、业务类信息。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在每季度8日前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情况统计表》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公开形式。通过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电子政务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本局行政服务职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将所有审批、审核和登记备案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所需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2014年,市林业局在政务中心窗口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办结的信息4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林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与社会和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健全信息上报、审核,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3、进一步强化网站服务功能。为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4、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池州市林业局地址:百牙中路188号

    联系电话:2812274

                            

                                                          池州市林业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