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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二是制定了《池州市林业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确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措施以及实施办法。多次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篱,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印发了《池州市林业局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四是印发了《池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方案》的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开设“标准化建设年”专栏,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清单,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公开了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职能职责、领导分工、业务类信息。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
2、公开形式。通过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电子政务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本局行政服务职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将所有审批、审核和登记备案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所需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市林业局在政务中心窗口未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办结的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林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与社会和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3、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健全信息上报、审核,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3、进一步强化网站服务功能。为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4、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池州市林业局地址:百牙中路188号
联系电话:2812274
池州市林业局
2016年1月13日